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2026-01-29 18:04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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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濠江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5〕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青盐经济联合社留用地建设汕头市濠江区渔港新产业集聚与综合体验区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被征收土地位于达濠街道青盐经济联合社范围内。现状土地地类为:达濠街道青盐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2.9616公顷(折合44.424亩)。其中农用地0.7305公顷(折合10.9575亩),建设用地2.2311公顷(折合33.4665亩),不涉及未利用地(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为濠江区达濠街道青盐经济联合社,被征收土地总面积2.9616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的有关规定,集体申请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不计提土地补偿及劳力安置、留用地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其他补偿费由集体自行理楚,不计提征地社保费用。

      四、公告期限

      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12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濠江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5〕81号)向有管辖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查询、举报电话为:0754—87874502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关于汕头市濠江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3.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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