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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汕头市濠江区广澳工业区“工改工”二期(地块一)“工改工”改造项目,需将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8981公顷集体土地完善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濠江区广澳街道广澳工业区,土地面积0.8981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981公顷,已建设使用。
三、补偿安置方式:该项目补偿款经集体四议两公开会议表决证实,该宗用地补偿款于1989年5月30日已全部付清,补偿到位。为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经双方协商,改造主体广东商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改造完成后以项目实际改造土地总面积为基数,每亩再次补偿100平方米厂房给广澳街道广澳经济联合社,并将权属确认至广澳街道广澳经济联合社名下。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濠江区广澳工业区“工改工”二期(地块一)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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