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2015-07-17 11:00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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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行业不正之风,根据市卫生计生局统一部署,决定2015年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继续开展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省纪委十一届四中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针对当前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进一步纠正“四风”,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遏制“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行为,构建“不敢贪”“不能贪”的约束机制,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一)政风方面:卫生计生局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五不准,五严守”规定,重点整治五种行为:一是违规接受下级部门、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用公款支付的请吃、请喝和红包、礼金、礼品、土特产等行为;二是在下基层中违规接受安排在单位食堂、定点饭店以外的地方接待和超标准用餐行为三是在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实施考核检查中搞弄虚作假、随意更改数据、排位、评价意见建议行为四是在下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检查考核中搞清场封路、闭户关门、制造假现场假访问、走过场、搞“花架子”等行为五是违规透露未公开的数据、排位、评价意见等敏感工作信息等行为,以及其他以权谋私行为。

    (二)行风方面:深入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接受各种形式的医药回扣,收受患者“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为商业目的统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计生机构重点整治乱发证、乱收社会抚养费、截留收支两条线资金、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要做到“全面覆盖,集中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不留死角”。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摆在首位,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可以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组(支部)专题学习会、廉政讲座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灵活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和卫生计生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行政一把手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法纪课,通过以上率下、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属,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示范警示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内部警示教材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悔过书》,引导广大干部认清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和违法乱纪的严重危害,牢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以案为鉴,形成震慑。专项治理活动既要循序渐进又要抓住重点,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快查严处,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要对照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二)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行政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负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敢于担当,大胆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的落实。各单位要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出现重大案件、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组(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要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涉及严重违纪违法,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突出治理重点,全面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活动要全面覆盖局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局机关带头自查自纠,以上率下,推动专项治理活动层层开展起来。今年6月前,局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集中学习,并对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整治要求,对照“三严三实”开展集中自查,查查存在问题是否真正整改,查查纪律规矩是否松懈,查查“四风”是否反弹回潮,查查制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自查自纠和治理整改的针对性,结合省卫生计生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党组织活动,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进去,开展自查自纠,对去年行风建设以来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形成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尤其对屡禁不止的作风行风痼疾,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进行整治,抓出常态,抓出习惯,形成氛围。

    (四)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监督力度。要把暗访工作作为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暗访队伍建设,完善暗访工作机制,做到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抓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有的放矢,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盯住领导干部和涉及人财物岗位等重点人员,盯住考核、招考、招录等重点事项,对敢于顶风违纪,出现收送“红包”礼金、收送回扣、收送礼品、收送土特产、收送年货、用公款请吃请喝请玩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从严处理。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治腐。要按照省卫计委和市卫计局和区委、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优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案件优先查处,违反省卫生计生委“五不准五严守”规定的优先查处,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的案件优先查处,利用工作便利搞权钱交易的优先查处。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查办行风案件的督促和指导,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数据和典型案例定期上报制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扩大查办案件成效。

    (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重点推进纠风“五个阳光工程”,落实好“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建“廉洁诚信医院”,建立医药企业廉洁承诺及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和防统方机制,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深化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成果等方面工作。

    四、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到年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完成)。320日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已经对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布置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的认识。各单位于420日前将贯彻全区会议精神及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报区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9月)。要定期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10月—12月)。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期间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总结有益经验做法,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区卫生计生局将对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对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要责成补课,并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组织协调统筹工作,层层抓好动员部署,级级抓好责任落实。各单位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负责政风专项治理工作,医政医务部门负责行风专项治理相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监督检查。省卫计委和市卫计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是有没有层层动员部署,有没有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有没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出问题多少个,纠正问题多少个,完善制度多少个,整改完成的多少项,等等。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活动数据统计和材料定期报送工作,以及做好活动有关材料文件图片等的归档建档工作。

    (三)组织明察暗访。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容易发生行业作风问题的环节、地点和对象,加大监督的力度,组建日常巡察暗访队伍,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四)认真调查行风案件线索。对暗访发现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向区纪委报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和参与查处违纪案件的工作,配合区局和区纪委查办案件。对上级交办核查的案件,要做到件件调查处理,件件核实上报。

    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建立定期报送活动情况制度,各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要向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凡活动不到位,或流于形式的,一律补课;不认真开展活动,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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