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濠文广新通[2017]8号
关于申报濠江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深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区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由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申报项目,报送申报材料,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申请报告: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作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传承情况、项目代表性图片、项目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内容真实、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三)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A4纸印刷,一式6份;
(四)多媒体材料: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jpg格式)、项目申报片(DVD格式)以及其他音频、视频材料一律用专用U盘拷贝并报送;
(五)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专用U盘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依靠专家,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确保项目质量。
(三)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配套经费预算。
六、申报材料报送单位及联系方式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到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濠江区文化馆),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连海珊、陈镇清
电 话: 87376587
电子邮箱:hjqwhg@126.com
地 址:濠江区海旁路广播电视大楼7楼
邮 编:515071
附件:1、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2、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汕头市濠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1
项目代码:
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主管部门:
濠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
2017年11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表格各项栏目可根据内容自由扩展版面。
(三)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
二、填表说明
(一)第一项“项目简介”栏目中,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二)第二项“基本信息”的“保护单位”栏目中,应填写具体承担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每个申报项目只能填写一个保护单位。
“法人”栏目中,应填写保护单位的法人代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栏目中,须填写保护单位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三)第三项“项目说明”的“基本内容”栏目中,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2、具体表现形态。“传承谱系”栏目中,要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
(四)第五项“项目管理”的“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栏目中,应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五)第六项“保护计划”的“保护内容”栏目中,保护计划应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一、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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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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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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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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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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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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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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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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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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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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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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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说明
分 布 区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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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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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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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品及其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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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承 谱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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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传 承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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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论证
主 要 特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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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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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 危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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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管理
已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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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投 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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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护计划
保护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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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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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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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
经费预算 |
依据说明 |
地方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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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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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代表性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八、证明及授权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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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获得的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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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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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群体或传承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授权书 |
同意申报 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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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申请、承诺 及授权书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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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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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单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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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
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申报录像片(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提交录像片)
(一)技术要求:
制式:AVI、MP4或MOV格式。
长度:5-7分钟。
文件类型: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录像资料。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录像片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
(二)录像片内容:应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
第一部分:概述
概括说明项目的显著特征、杰出价值,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部分: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
通过项目文化表现形式整体过程的呈现,体现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重要影响。
第三部分:存续与传承状况
说明项目的存续现状及传承情况。
第四部分:保护计划
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三)录像片片头字样:
申报濠江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 × × × 》
保护单位:×××××××××
2017年12月
二、申报项目代表性照片(申报书第七项)
内容:反映项目基本内容、相关制品的代表性照片
要求:500万像素以上6吋数码照片10张(附照片内容文字说明、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拍摄时间),提交未经压缩的电子版本。
三、证明材料、授权书(申报书第八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相关区域、群体或传承人同意申报该项目的书面授权证明。
(三)申报单位同意申报项目、承诺履行保护职责、同意授权对申报材料进行宣传的证明。
四、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分布图按照全国统一体例、标识,绘制本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宣传册、简报等;
(五)其它资料。
五、申报材料总目录
包括申报报告、申报书、辅助资料和证明材料等,标明编号、文件名称、介质类型、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