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文广新通〔2017〕64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直有关单位:
省文化厅将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文非遗〔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按照要求,本次申报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确保五年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同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原始资料进行细致梳理,确保申报材料内容丰富、质量过关。
请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12份(原件4份、复印件8份),辅助材料一式五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汕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
联 系 人:庄庆生
电 话: 88426935,13929698202
传 真:88426935
电子邮箱:gdstqyg@163.com
地 址:汕头市外马路149号3楼
邮 编:515031
附件:《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文非遗〔2017〕8号)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