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濠文广新通〔2017〕7号
关于开展第一批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非遗保护单位: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载体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决定开展第一批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濠江区行政区域内,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一)有制定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中长期(5至10年)传承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有固定场所(不少于80平方米)用于开展项目传承、传播活动;
(二)至少有一名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的区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有一批稳定的传承骨干。在不违反保密制度和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能够完整传承该项目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确保后继有人;
(三)积极参与由国家、省、市、区相关政府部门举办的展示、研讨、传播、交流等各类活动,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该传承项目,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该项目在保护、传承等方面需筹集一定的保护和传承经费,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区文广新局。
(二)区文广新局收到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后,召集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确定推荐名单;
(三)推荐名单确定后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文广新局予以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填写《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24日前统一报送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文化馆)。
联系人:连海珊、陈镇清;电话: 87376587;电子邮箱:hjqwhg@126.com;地址:濠江区海旁路广播电视大楼7楼;邮编:515071。
(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区文广新局文化股。
联系人:王悦琦,联系电话:87376737,电子邮件:sthjwgxj@126.com 。
附件:《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申报表》
汕头市濠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9日
第一批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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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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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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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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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和宣传报道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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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和文化部门指导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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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审核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专家评审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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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