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濠文广新〔2019〕1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汕头市文广新局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区文广新局将开展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遗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 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区级非遗项目流布地区;
(三) 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在该地区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 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
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 申报范围
1. 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2. 前两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没有区级传承人的项目;
3. 区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本次申报重点为以上三个方面的项目。此外,前两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区级非遗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申报,但要从严掌握。
三、 申报名额
各有关单位在上述申报范围内予以推荐,原则上每个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数量为1人。
四、申报程序
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文化馆)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通过审核名单和推荐意见报区文广新局,由区文广新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意见后发文公布名单。
五、申报材料
(一)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纸质件(一式六份,其中两份原件)、辅助材料(一式三份);
(二)体现申报人技艺水平的申报片(5分钟之内);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
1.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word格式);
2.代表性图片(jpg格式);
3.申报片(avi、mp4、mov格式)等。
各有关单位申报传承人材料请于1月22日前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文化馆),联系人:连海珊,联系电话/传真:87376587。
附件:1.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汕头市濠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保护单位:
汕头市濠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
二○一九年一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类别、名称正确填写。
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照片需粘贴6寸(4R)彩色照片,不得复印、打印。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姓名”及“出生年月”均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如与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公布文件中不一致,请于身份证姓名后用括号标注,如加克·多尔吉(加·道尔吉)。
(二)“个人简历”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三)“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至少三代传承脉络。建议格式为第一代: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第二代:张小三(师傅张三)、张小四(师傅张三)、李小四(师傅李四)、王小五(师傅王五)、赵小六(师傅赵六);第三代:以此类推,填写至申报人本人及现有弟子。
(四)在“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有针对性的专家评审意见,如概括申报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五)在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并加盖公章。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身份证号码 |
|
文化程度 |
|
||||
职 业 |
|
荣誉称号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从艺起始年 |
|
||||||
个人简历 |
|
||||||
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 |
|
||||||
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及所获奖励(荣誉称号) |
|
|
|||||
照片一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片二 |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照片三 |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
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
本人申请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区级文化主管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级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区级专家评审组名单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专业(类别)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时长:5分钟内。
(二)画外音及字幕:
普通话配音,若使用方言需用字幕标注。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字幕要求加在遮幅里,不能影响画面内容。
二、内容要求
(一)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二)影像内容应真实。
三、版权要求
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广东省文化厅可无偿使用申报片进行宣传、推广。
四、建议标准
(一)格式:AVI、MP4、MOV。
(二)视频分辨率:1920*1080。
以上标准不做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