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濠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区级非遗项目流布地区;
(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该地区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申报范围
(一)推荐重点:
1.已公布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无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传承人;
2.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传承人、
本次申报重点为以上两个方面的项目传承人。此外,部分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二)以下人员不列入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4.文化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5.其他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
在上述推荐重点范围内的项目,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多报不予受理)。其他需要增补的传承人,增补申报总人数不超过3人。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并提供申报资料;
2.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收到材料后,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纸质件(一式六份,其中两份原件)、辅助材料(一式三份);
(二)体现申报人技艺水平的申报片(5分钟之内);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
1.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word格式);
2.代表性图片(jpg格式);
3.申报片(mp4格式)。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2月16日前
受理单位:濠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文化馆)
联系人:陈镇清
联系电话:87376587
地址:濠江区磊广路双泉公园南侧濠江区综合文化中心
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不全或超出时限申报的,概不受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