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落实省委深改组要求复制推广第一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汕改组发〔2018〕12号)及原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及我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推进我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认真落实我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基本单位,以乡村为重点,以创新机制、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推进我市县域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发挥县域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总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底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县(市、区)50%到2018年底建立总分馆制;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和完善以市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成为图书馆分馆,实现标识统一化、设施标准化、资源共享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化,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三、职责措施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中心馆、总馆、分馆、服务点的职责分工及主要工作措施按照《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粤文公〔2018〕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标准
按照《广东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粤文公〔2018〕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初步建成(2018年底)
龙湖区文化馆、金平区文化馆、澄海区文化馆、潮阳区文化馆,龙湖区图书馆、澄海区图书馆、金平区图书馆等国家二级馆50%建成总分馆体系。在图书馆总分馆制框架内,开展图书配送借阅和阅读推广等活动,在文化馆总分馆制框架内,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及培训辅导等工作。
(二)完善提升(2019年1月-12月)
未建成总分馆的二级馆加紧完成建设;已建成总分馆的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建设;濠江区文化馆、南澳县文化馆、潮南区文化馆,潮阳区图书馆、濠江区图书馆、南澳县图书馆、潮南区图书馆等三级馆创造条件争取建成总分馆体系并开展相关公共文化服务。
(三)全面建成(2020年1月-12月)
在全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基本建成基础上,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到2020年底,在全市建立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机制,基本形成上下联通、运转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全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服务网络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总分馆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落实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总分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文化惠民工程。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力度,为总分馆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总分馆按时建成建好。
(三)贴近基层,提升服务。总分馆建设目的是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利用率,更好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各区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总分馆建设的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各总分馆应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走进图书馆、文化馆。
(四)鼓励创新,社会参与。鼓励在有条件的学校、企业等单位图书室(书屋、文化室)建设分馆。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总分馆建设。各区县要加强对总分馆建设的督查指导,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有条件的可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