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2号 | 汕头市濠江区爱珠食品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韭菜”案 | 汕头市濠江区爱珠食品店 | 林爱珠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罚没金额34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0.28 |
2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3号 | 汕头市濠江区楚平副食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青辣椒”案 | 汕头市濠江区楚平副食店 | 林楚平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罚没金额5550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0.28 |
3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4号 | 广东万安纸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花姿一次性防护口罩”产品案 | 广东万安纸业有限公司 | 郑康桔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罚没金额31000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0.28 |
4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5号 | 汕头市濠江区天天食品商行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预包装食品“芗江八珍酒”案 | 汕头市濠江区天天食品商行 | 陈文敬 | 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罚没金额144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0.28 |
5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6号 | 汕头市达濠李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第二经营部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碗”案 | 汕头市达濠李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第二经营部 | 李耀宏 |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2 |
6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7号 | 汕头市濠江区广健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无购销记录的药品“咳速停糖浆”和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广健医药有限公司 | 陈广武 | 经营无购销记录的药品和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7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8号 | 汕头市濠江区珠浦恒诚药店经营无购销记录的药品“风热感冒颗粒”和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珠浦恒诚药店 | 庄雄标 | 经营无购销记录的药品和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8 | 汕濠市监罚字〔2022〕49号 | 汕头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无购销记录的药品“磷酸奥司他韦颗粒”、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中瑞医药有限公司 | 黄贵军 | 经营无购销记录的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9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0号 | 汕头市乐群医药有限公司河浦分店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乐群医药有限公司河浦分店 | 谢燕玲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0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1号 | 汕头市荟萃堂药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荟萃堂药业有限公司 | 张楚玲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1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2号 | 汕头市濠江区陈辉药店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陈辉药店 | 黄伟忠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2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3号 | 汕头市濠江区谊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谊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陈来根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3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4号 | 汕头市濠江区海荣药店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海荣药店 | 林海容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4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5号 | 汕头市濠江区滨海民泰药店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滨海民泰药店 | 谢海花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5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6号 | 汕头市濠江区良光药品店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良光药品店 | 郑光钗 | 未按规定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6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7号 | 汕头市濠江区伟康药店未按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案 | 汕头市濠江区伟康药店 | 林岳伟 | 未按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7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8号 | 汕头市志康宁医药有限公司珠浦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案 | 汕头市志康宁医药有限公司珠浦分公司 | 蔡传佳 | 未按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8 | 汕濠市监罚字〔2022〕59号 | 汕头市志康宁医药有限公司赤港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案 | 汕头市志康宁医药有限公司赤港分公司 | 陈宗宜 | 未按规定建立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警告。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30 |
19 | 汕濠市监罚字〔2022〕60号 | 汕头市濠江区世纪旺家百货商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姜(生姜)”案 | 汕头市濠江区世纪旺家百货商场 | 罗小娟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罚没金额103.04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16 |
20 | 汕濠市监罚字〔2022〕61号 | 汕头市谢美君生鲜果蔬店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葱”案 | 汕头市谢美君生鲜果蔬店 | 谢美君 |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罚没金额230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16 |
21 | 汕濠市监罚字〔2022〕62号 | 汕头市濠江区逸购食杂店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预包装食品“山宝酒”案 | 汕头市濠江区逸购食杂店 | 魏成彪 | 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罚没金额120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16 |
22 | 汕濠市监罚字〔2022〕63号 | 庄凤珍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和经营含禁用药物氯霉素的水产品“黄蚬子(海)”、“牡蛎(海)”案 | 庄凤珍 | 庄凤珍 | 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和经营含禁用药物氯霉素的水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罚没金额6775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16 |
23 | 汕濠市监罚字〔2022〕64号 | 汕头市濠江区正香牛肉店超范围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牛肉丸”案 | 汕头市濠江区正香牛肉店 | 林文通 | 超范围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及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罚没金额5506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16 |
24 | 汕濠市监罚字〔2022〕65号 | 汕头市广众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味极鲜(酱油)”案 | 汕头市广众贸易有限公司 | 陈冲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罚没金额66元。 |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