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公示(12月9日)
2021-12-10 16: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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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法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汕濠市监罚字〔2021〕42号 | 汕头市正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预包装食品”壹参壹意露酒“案 | 汕头市正峰酒业有限公司 | 黄柏瑞 | 生产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规定,罚没金额6152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10.27 |
2 | 汕濠市监罚字〔2021〕43号 | 汕头市濠江区洣源米面制品加工场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湿粉条”案 | 汕头市濠江区洣源米面制品加工场 | 林树彬 | 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湿粉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规定,罚没金额70353.5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11.10 |
3 | 汕濠市监罚字〔2021〕44号 | 汕头市濠江区陈宜锋餐饮店(经营者:陈宜锋)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勺子”案 | 汕头市濠江区陈宜锋餐饮店 | 陈宜锋 | 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罚没金额5500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12.3 |
4 | 汕濠市监罚字〔2021〕45号 | 汕头市濠江区达新快餐店(经营者:陈均标)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碗”案 | 汕头市濠江区达新快餐店 | 陈均标 | 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罚没金额5500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12.3 |
5 | 汕濠市监罚字〔2021〕46号 | 汕头市濠江区好优多餐饮店(经营者:肖猷忠)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勺子”案 | 汕头市濠江区好优多餐饮店 | 肖猷忠 | 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饮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罚没金额5500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12.3 |
6 | 汕濠市监罚字〔2021〕47号 | 汕头市濠江区河香调味品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预包装食品“三渗酱”案 | 汕头市濠江区河香调味品厂 | 陈浩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