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公示(6月4日)
2021-06-07 17: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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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公示(6月4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法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汕濠市监罚字〔2021〕19号 | 汕头市濠江区城记餐饮店(经营者:刘贵强)制售不合格食品“猪脚肉”案 | 汕头市濠江区城记餐饮店 | 刘贵强 | 制售不合格食品“猪脚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一)、(二)、(五)、(六)项,处罚结果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7.5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第1、2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87.5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3.26 |
2 | 汕濠市监罚字〔2021〕20号 | 陈志铭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 陈志铭 | 陈志铭 | 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一)项规定,处罚结果如下:处以罚款人民币32000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5.24 |
3 | 汕濠市监罚字〔2021〕24号 | 汕头市濠江区生福百货商场经营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人参花”案 | 汕头市濠江区生福百货商场 | 何慧林 | 经营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人参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二)项规定,处罚结果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5.4元;2、罚款人民币5100元;3、没收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人参花”1瓶,予以销毁。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5.24 |
4 | 汕濠市监罚字〔2021〕25号 | 汕头市濠江区杰记牛肉店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沙茶酱”、“蒜头酥”案 | 汕头市濠江区杰记牛肉店 | 肖典铭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规定,处罚结果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3元;3、罚款人民币5100元。以上第2、3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303元。 | 已履行 | 区市场监管局 2021.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