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 | 濠江区“仲裁+调解”联动解民忧
  • 2026-03-24 15:30
  • 来源:汕头人社
  • 发布机构: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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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在濠江区综治中心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综治中心“一站式”解决纠纷增加了“仲裁”模式。

      今年2月5日,群众黄某某走进综治中心,反映其于2025年6月11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试用期内公司未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9月试用期结束后,其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未获批准,随后被公司以“试用期不适岗”为由辞退。因就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性及相关补偿无法达成共识,其向公司提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

      接报后,濠江区综治中心迅速会同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起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并第一时间启动“一站式”调解程序,组织专业调解员介入处理。经多轮面对面沟通,有效平复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拉近了彼此距离,更让双方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清晰认知,但双方仍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要求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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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正在濠江区综治中心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


      3月5日,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在综治中心开庭审理了该宗纠纷,庭审结束后,双方还有分歧,但双方观点比较接近,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讼累,濠江区综治中心、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地继续开展调解工作。结合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再次向双方释法明理,既明确公司的法律责任,也兼顾其经营实际,同时引导职工方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诉求。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作为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入驻综治中心后开庭审理的首起仲裁案件,该案的高效化解,既体现了仲裁机构规范公正的办案理念,也彰显了调解方式便民高效、柔性化解的突出优势。

      接下来,濠江区综治中心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深化与区人社局的协作,积极构建劳动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便民高效和简捷灵活的属地优势,出新招、解纷争,进一步推动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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