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汕头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2023年制订,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吸纳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时不享受)可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快来申请!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
补贴条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以下任意一种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
①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采用免审即享方式)
②2023届及离校2年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③登记失业半年(含)以上人员。
申请时间:2024年1月底之前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1)《汕头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汕头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表》;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
咨询电话:濠江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0754-87380929
注意事项:同一单位吸纳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本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创业带动就业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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