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25号)有关规定,孵化基地每一年评价一次,经审核,汕头市中海信创业孵化基地和宏杰创业孵化基地运作情况符合创业孵化基地评价要求,评价结果拟评为合格,1年内将继续保留“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金寿农业生态园创业孵化基地和汕头市神马绘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不参加评价,收回牌匾,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称号。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4月28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
联系电话:87398178。
汕头市濠江区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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