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33号)、《转发关于加快做好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90号)和《关于提高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27号)等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要求,我局对已享受到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50%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并经会议研究,现将符合补足差额50%的汕头市微补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等64家企业(第五批)进行公示;对新申请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并经会议研究,现将符合失业保险费100%返还的宏俐(汕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第六批)进行公示。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符合《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5〕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20〕25号)和《关于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33号)等文件关于“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等规定和要求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对上述第五、六批共计79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天,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就业办反映,电话:0754-87381842、0754-87398178;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海旁路濠江花园斜对面人社局办公楼三楼 ;邮编:515071 。
附件:拟核发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名单及金额(第五批、第六批).xls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