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食盐实行专卖,价格管制,执行政府定价。但我区个别食盐零售门店存在着超过政府定价销售的现象。近日,执法安监局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对一商店销售食盐的价格进行检查。经查明,该商店销售的400克海水自然晶盐、250克加碘低钠盐均超过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零售价格,且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通过检查,纠正、查处了违价行为,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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