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濠发规〔2017〕72号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政府定价收费”的管理要求,我局在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市发改局的做法,编制了《汕头市濠江区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汕头市濠江区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目录清单内容包括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收费文件、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执行时限等。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通过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濠发规(2017)72号附件:汕头市濠江区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xls
汕头市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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