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行政事业收费目录
  • 2016-10-14 11:24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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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备注
    濠江区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一、绿化补偿建设资金 粤价函〔2000〕89号、汕府办[1999]13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1、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2、自2016年10月1日对涉企免征省、市、县区级收入(上缴中央的收入不予免征)
    (一)商场、写字楼、一般住宅、宾馆、招待所1000元/平方米  
    (二)别墅(包括度假村)、疗养院900元/平方米  
    (三)办公楼、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娱乐设施800元/平方米  
    (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站场、仓库、车库700元/平方米  
    (五) 经济适用房(包括安居工程、廉租公房)、临时建筑600元/平方米  
    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广东省人大、汕头市人大批准的《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省建委粤建建字[1997]31号,粤办函[1996]722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建委粤价[1996]104号,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城[1993]410号,市城管局汕城管函[2008]184号 
    (一)一般情况修复  
    1、人行道188元/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普通沥青路面516元/平方米 
    3、沥青混凝土路面1161元/平方米  
    (二)特殊情况修复   
    1、人行道564元/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普通沥青路面1204元/平方米  
    3、沥青混凝土路面2709元/平方米  
    三、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汕价函[2008]7号 
    (一)营业性占用1元/平方米·天  
    (二)基建或其他占用0.5元/平方米·天  
    四、排污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3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环境保护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粤价[2003]166号 
    (一) 污水排污费0.7元/污染当量1、同排污口征费的污染数量最多不超过三项;2、超过排放标准的加一倍征收超标排污费;3、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0.6元/污染当量 1、同排污口征费的污染数量最多不超过三项;2、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
    难以监测的烟尘:林格曼1级1元/吨燃料  
                    林格曼2级3元/吨燃料  
                    林格曼3级5元/吨燃料  
                    林格曼4级10元/吨燃料  
                    林格曼5级20元/吨燃料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1、工业固体废物  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保标准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
    ⑴冶炼渣25元/吨  
    ⑵粉煤灰30元/吨  
    ⑶炉渣25元/吨  
    ⑷煤矸石5元/吨  
    ⑸尾矿15元/吨  
    ⑹其他渣(含半固体、液体废物)25元/吨  
      2、危险废物1000元/吨·次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1、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时加一倍征收;2、昼夜均超标的分别计算,累计征收;3、声源一个月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征收;4、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
    超标分贝数1dB350元/月  
    超标分贝数2dB440元/月  
    超标分贝数3dB550元/月  
    超标分贝数4dB700元/月  
    超标分贝数5dB800元/月  
    超标分贝数6dB1100元/月  
    超标分贝数7dB1400元/月  
    超标分贝数8dB1760元/月  
    超标分贝数9dB2200元/月  
    超标分贝数10dB2800元/月  
    超标分贝数11dB3520元/月  
    超标分贝数12dB4400元/月  
    超标分贝数13dB5600元/月  
    超标分贝数14dB7040元/月  
    超标分贝数15dB8800元/月  
    超标分贝数16dB及16dB以上1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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