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部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备注 |
濠江区国土资源局 | 一、土地闲置费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二、耕地开垦费 | 粤府令第146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1、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加收20元;2、自2016年10月1日对涉企免征省、市、县区级收入(上缴中央的收入不予免征);3、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
1、县、县级市辖区内 | 18元/平方米 | |||
2、地级以上市辖区内 (不含所辖县、县级市) | 28元/平方米 | |||
三、矿产资源补偿费 | 按粤府[1995]62号,粤价函[1996]32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规定执行 | 粤府[1995]62号,粤价函[1996]32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自2016年10月1日对涉企免征省、市、县区级收入(上缴中央的收入不予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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