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山湾海边占道收取停车费的专项整治行动
  • 2019-07-05 17:25
  • 来源: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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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山湾海边占道收取停车费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督办函》(汕濠创文督办﹝2019﹞111)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对“南山湾海边附近村民占道收取停车费”进行现场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当天下午3点半,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南山湾海边,未发现附近村民占道收取停车费情况。6月27日晚上7点多,我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南山湾海边,有很多游客到南山湾游,将车停在海滩上,现场有“占道收取停车费”的现象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正在收取停车费用的两名妇女进行制止,她们口头答应后就走开了,不理睬我们,现场无法认定相关行为主体

    6月28日下午4点30,我局执法人员又再一次到达南山湾海边,发现现场有“占道收取停车费”的现象,立即联系马街道办事处,要求街道配合组织现场调查工作,马滘街道委派南山社区居委会的2名同志到现场配合我局对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南山湾有遮阳6处,有2名妇女在拦截前来南山湾游玩的汽车,并用手势指引司机到指定地点停车,收取停车费。经南山社区居委会有关同志介绍核实其中3处分别由蔡兴智、蔡容溪、蔡兴昭所有,3人均有与南山社区居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协议,蔡兴昭、蔡容溪、蔡兴智现场表示其停车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收取衣物寄放和服务费。蔡兴昭、蔡容溪经营证照齐全,蔡兴智相关证照正在办理中。另蔡兴文、蔡兴勇、蔡学群等3为南山社区居民,属于没有任何手续在沙滩上乱搭乱建并拦车收费。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山社区居委会有关同志当场蔡兴文等3进行教育制止以占用公共场所收取停车服务费的行为,并告诫其要在合法的场所、同时取得区发改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后方能进行收费。蔡兴文等3均表示要落实整改,现场停止收费。

    我局经多次现场核实和调查,认为“南山湾海边附近村民占道收取停车费”一事实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如蔡兴文等3仍未落实整改,继续占道收取停车费我局建议,可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搭违建的遮阳进行拆除,同时可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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