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8、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决定的公告
  • 2018-09-30 10:51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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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广东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锟盛塑化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三维光栅塑胶产品生产

    2018-8-6

    汕濠环验〔2018〕01 号

    2

    广东冠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

    新型变色防伪材料项目

    2018-9-10

    汕濠环验〔2018〕02 号

    3

    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悦水湾一期

    2018-9-19

    汕濠环验〔2018〕03 号

    4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供销合作社西山加油站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供销合作社西山加油站

    2018-9-19

    汕濠环验〔2018〕04 号

     附件:

    1、关于 广东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锟盛塑化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三维光栅塑胶产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2、关于 广东冠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新型变色防伪材料项目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3、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 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悦水湾一期项目 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4、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头市濠江区达濠供销合作社西山加油站 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54-87382058           

        真:0754-8749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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