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四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干法印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珠浦路段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82058
传真:0754-874901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汕头市四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干法印花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四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东侧(河浦行政中心)汕头楠成化工有限公司3#厂房
|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四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东侧(河浦行政中心)汕头楠成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3#厂房建设干法印花加工项目。本新建项目总投资200 万元,建设场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北纬 N23°16′5.82″ 东经 E116°39′35.61″,本项目占地面积:2633m2,建筑面积:5795m2。项目主要从事布匹裁片干法印花,预计建成投产后年生产印花布料、裁片约 8000 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造成环境影响因素有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废气、固废。
采取措施: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
2、运营期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近期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标准,远期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3、营运期废气处理达标排放。印花工艺及网版制作工艺产生的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目液化气燃烧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恶臭物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限值的二级标准。
4、营运期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执行;危险废物依照《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实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执行。。
|
| 公众参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