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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受理日期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2017-12-15 |
汕头市濠江区平晟石板材加工厂 |
石材制品加工项目 |
汕头市濠江区磊口社区324国道磊口段娘岩处(交警濠江大队往汕头方向约200米处) |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
2018-1-10 |
汕濠环建【2018】01号 |
| 2 |
2017-12-21 |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办事处 |
汕头市濠江区洲角闸强排站新建工程 |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洲角闸旁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2018-1-16 |
汕濠环建【2018】02号 |
| 3 |
2017-12-29 |
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
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珠浦交易市场东侧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31 |
汕濠环建【2018】03号 |
| 4 |
2017-12-29 |
汕头市粤鑫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澳旺路、同盛路及三寮路建设项目 |
汕头市濠江区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8-1-31 |
汕濠环建【2018】04号 |
附件: 1、汕头市濠江区平晟石板材加工厂石材制品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汕头市濠江区洲角闸强排站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澳旺路、同盛路及三寮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54-87382058
传 真:0754-87490171
汕濠环建[2018]01号(附件1)
汕头市濠江区平晟石板材加工厂石材制品加工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磊口社区324国道磊口段娘岩处,项目投资7.03万元,承租已建成厂房来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467m2,建筑面积约300m2。主要从事家居用石材制品的加工制作,年产4000平方米家居用石材制品。
汕头市环保技术中心于2017年11月28日组织对《汕头市濠江区平晟石板材加工厂石材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函审,出具的《汕头市濠江区平晟石板材加工厂石材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汕环技评【2017】249号)认为: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较突出,选用评价标准合理;项目概况介绍及工程分析较清楚;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分析基本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汕头市濠江区平晟石板材加工厂石材制品加工项目按本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建设。
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018月1月10日
汕濠环建[2018]02号(附件2)
汕头市濠江区洲角闸强排站新建工程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洲角闸旁,项目投资1470.1万元,工程规模为“小型”。工程占地总面积 3100㎡,其中永久占地 1000㎡,临时占地 2100㎡。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泵房、柴油机房、进水前池、消力池、压力管道等,主要设备为立式轴流泵3台(型号为1300ZLBc-125)、备用柴油发电机组1台。
项目用地性质规划为仓储物流用地,项目属于临时建设。
汕头市环保技术中心于2017年11月24日组织对《汕头市濠江区洲角闸强排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函审,出具的《汕头市濠江区洲角闸强排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汕环技评【2017】251号)认为: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较突出,选用评价标准合理;项目概况介绍及工程分析较清楚;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分析基本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汕头市濠江区洲角闸强排站新建工程按本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建设。
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018月1月16日
汕濠环建[2018]03号(附件3)
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达濠珠浦交易市场东侧,投资70万元在项目厂址东侧进行改扩建。将现有2t/h燃煤锅炉更改为1t/h燃天然气锅炉,本次改造仅针对锅炉及锅炉房改造,不涉及企业产能的变化。
汕头市环保技术中心于2017年12月27日组织对《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函审,出具的《汕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汕环技评【2017】278号)认为: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较突出,选用评价标准合理;项目概况介绍及工程分析较清楚;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分析基本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汕头市恒通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按本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建设。
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018月1月31日
汕濠环建[2018]04号(附件4)
汕头市粤鑫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澳旺路、同盛路及三寮路建设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其中澳旺路位于广澳物流园及广澳临港工业区D06-01地块的规划界限上,同盛路位于地块的东侧,三寮路位于地块的北侧,澳旺路位于南侧,三条路的长度分别239m、313m、353m,道路总面积约25093m2,工程总投资4994.57万元。 项目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不含通信及燃气工程)。
汕头市环保技术中心于2017年12月6日组织《汕头市粤鑫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澳旺路、同盛路及三寮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出具的《汕头市粤鑫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澳旺路、同盛路及三寮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汕环技评【2017】277号)认为: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较突出,选用评价标准合理;项目概况介绍及工程分析基本清楚;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分析基本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汕头市粤鑫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澳旺路、同盛路及三寮路建设项目按本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建设。
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