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濠江区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 2023-03-01 15:04
  • 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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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濠江区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2021年,我区国资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国资国企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我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整合盘活国有资产优化国有资源等方面工作。

          一、国有企业总体情况

          经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核实,截至2021年底,濠江区一级国有企业共有16家,二级国有企业共有15家,其中按照行业管理分类,发改管理4家、工信管理6家、财政(国资)管理的1家、住建管理4家、农业管理1家。目前,我区参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主要是濠江区水产供销总公司以及其属下达海石化公司、振发水产冷冻厂、振泽水产物资部等3家二级企业,其中已有2家二级企业完成改制。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情况

          截至2021年底,经统计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报表数据显示,濠江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3.28亿元(含区属国有企业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市属区管国有企业达濠青洲盐场数据,下同),同比增加24.18%;负债总额29.80亿元,同比增加36.51%,所有者权益总额43.48亿元,同比增加16.94%。资产负债率40.66%,同比增加3.67%,利润总额1.12亿元,同比增加83.61%,净利润总额0.14亿元,同比增加380.00%,扭转了2020年净利润为负数的态势。

         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监管工作情况

         1 、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以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结合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试点企业濠江区水产供销总公司开展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先后注销水产供销总公司下属2家子公司,减轻企业包袱;回收企业公租房重新盘活,加大资产利用效率;推动濠江区渔港码头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覆盖达濠水产品批发市场,优化企业国有资产,提高国企市场竞争力。

          2、推动部分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区委有关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为鼓励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濠江区农田整治工作,同意城建投集团增设子公司濠新公司,支持濠新公司积极参与推进河玉围撂荒地整治复垦项目,为服务全区粮食生产保障作出了巨大贡献。

           3、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全力推进中央赋予广东的全域无隐性债务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全省隐性债务清零部署,全面摸清区属国有企业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做实做细化解计划,借力再融资债券置换、项目结存资金回填、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集6.59亿元,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政府隐性债务一次性清零,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降低区属国有企业负债风险。

          4、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工作。根据《濠江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盈利情况,按25%比例收缴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经营利润收入50万元,追缴2018-2019年欠缴企业利润收入256万元;收缴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股利股息收入1274.34万元。

          5、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印发《关于要求开展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治理,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按照主管部门原先批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先后查处违规企业3家,涉及向子企业借用公务用车、私车公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皆已责令整改完毕。

          6、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数据登记工作的通知》,落实区属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2﹞104号)等有关规定,完善我区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国家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分布及变动情况。

          四、存在问题

          1、企业固步自封,优质资产偏少。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大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业务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依旧通过“老本行”来提升经营业绩,未积极主动创新发展,拓展新的业务方向,虽部分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显示的资产金额巨大,实则大部分为公益资产,企业自身无自主经营的优质资产及创收来源。

          2、报表质量参差不齐,资产监管过于被动。部分区属国有企业现有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亦未落实年度审计工作,企业报表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关键数据无法提供,难以准确核实,致使国有资产监管陷入被动。

          3、资产监管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由多个部门分担,区国资局仅明确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区属国有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监管力量分散;区国资局与各区属国企主管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日常工作对接不够顺畅,在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时没有形成常态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难以形成合力。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整合盘活优质资产。继续加大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力度,鼓励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拓宽发展领域,出清停产企业,重组困难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整合盘活企业国有资产,集中优质资产做强做大区属国有企业。

         2、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国企监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工作,提升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以点代面,逐步带动全体国企职工能力提升,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推动企业自主化、现代化进程。

         3、开展国企清产核资,强化国资监管工作。落实各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对下属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基础资料,移交区国资局统一建档备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模式及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提高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专业化水平,为区属国有企业的布局规划和改革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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