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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濠江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林洪湖
2025年10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濠江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监督,共完成审计项目14个,查出违规金额135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653万元,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事项5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聚焦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坚定“产业强区”发展路径,全区推动濠江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这一年,区财政全力稳住财政基本盘,财政运行平稳向好。
——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积极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将债务风险防控作为首要任务,严控增量债务和积极消化存量债务,2024年,债务率成功降至高风险控制线下,暂付款余额也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财政管理质效切实提升。优化街道财政体制,鼓励街道创收增收,进一步修订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农村财政管理考评机制。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建立重点绩效评价与部门经费挂钩应用机制。
——财政评审监督有力。2024年区财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评审的社区乡村振兴项目开展检查工作,共抽查25个项目累计核减工程款102.05万元,发挥了财政评审在节支增效方面的作用。
——常态化推进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25年8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93个问题已整改183个,正在逐步推进整改10个。通过整改,调账处理52051.29万元,财政收回581.6万元,挽回(避免)损失531.69万元,促进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166.8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03.47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18亿元,总支出25.93亿元(包括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58亿元、总支出26.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65亿元、总支出0.043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3.4亿元,总支出1.51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两个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其中一个项目预算调整数超过实际应拨付数,另一个项目预算调减后又在代编预留工作性专项经费调剂资金用于该项目;二是个别项目事前分析论证可行性不够科学,导致项目没有实施、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593.58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未及时盘活,合计金额595.64万元。二是区财政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安排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实际预算执行数200万元,但区财政年末预算调整未予以调减。三是本级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金额35.56万元。四是部分民生资金拨付不到位,截至2024年12月底,尚有100.88万元未拨付。
3.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部分惠企助企政策未及时落实,涉及三项省级专项资金共计789.88万元未拨付,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将资金全部拨付。二是未落实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村级配套资金,2022年至2024年部分社区未按规定上缴“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村级配套资金,造成濠江区部分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少领生活困难补助,涉及金额27.24万元。
4.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个别项目多计费用,涉及金额48.91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先施工;三是个别项目预算审核工作严重滞后,未能通过预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四是个别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299.53万元;五是三个项目招标违规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区发展改革局等五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决策,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大额支出未上报上级审批。
2.部分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四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列支共18.48万元,其中区市场监管局超额发放生育津贴共10.62万元,区民政局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额共6.87万元,区政务和数据局列支非本单位费用0.9万元,区发展改革局多报销差旅费0.086万元;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无预算拨付行业协会经费涉及金额34.5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个部门挪用银行专户资金用于支付局机关公用经费,涉及金额32.72万元;一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未实现;两个部门未及时分配或拨付使用资金,导致资金滞留闲置,涉及金额144.38万元。
4.三个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共97.61万元;两个部门非税收入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56.43万元。
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区发展改革局部分采购项目没有采购备案;区政务和数据局个别事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将机关会计核算事项整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
6.公车管理不规范,区政务和数据局公车无定点加油,部分使用公车时无登记用车目的地点,未及时理顺公务用车权属关系。
7.工会管理不规范,区民政局扩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涉及金额0.15万元,未按规定建立工会账;区市场监管局未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5‰收取工会会费。
8.会计核算不规范,区发展改革局部分支出缺乏明细结算依据;区政务和数据局部分会计核算不及时,部分支出无发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往来款科目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额185.85万元,区市场监管局部分慰问支出管理不规范。
(三)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广澳街道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40.64万元。
2.存量资金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181.02万元
3.部分个人欠款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2.76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广澳街道收回借款0.8万元。
4.环卫保洁费用管理不到位。多计多付保洁费,涉及金额8.80万元,个别保洁服务单价偏高,未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5.向社区摊派费用,涉及金额98.40万元。
6.往来款管理不到位,一是往来款挂存超三年未清结资金,其中“其他应收款”涉及4514.58万元;“其他应付款”涉及4672.59万元;二是往来款中挂列以前年度超支数500.68万元。
7.食堂管理不规范,一是食堂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用餐人员没有缴纳个人伙食费,三是食堂膳食服务费没有按实结算,四是食堂用餐人员没有进行用餐登记。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河湖林长制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3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百千万工程”河湖林长制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河湖长制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河湖长制履职不到位。一是部分街道级和社区级河长对于一般河湖巡河频次不达标;二是部分街道巡河里程和时长异常。
(2)个别街道“一湖一档”工作落实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全部落实整改,建立“一湖一档”。
(3)河湖水体管护不到位。一是部分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四周杂草丛生、岸边堆放砂土;二是部分水体发黑有异味,审计指出问题后,达濠街道、马滘街道已落实整改。
(4)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河长制考核方案,未明确考核相关工作事项;二是未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街道河长制进行考核并形成年度考核报告;三是2022年虽有对各街道河长制进行考核评分,但考核结果未向社会公告。
(5)部分河湖未按要求设置公示牌,审计指出问题后滨海街道已落实整改。
(6)多计多付碧道标识牌费用1.39万元。
(7)河湖工程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基建程序倒置;二是未及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三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不符合规定。
2.林长制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毁林造坟整治工作不到位,一是滨海街道有5个毁林造坟图斑未整改到位;二是有23个毁林造坟图斑正在查处或未查处,其中石街道14个、河浦街道9个;三是达濠街道有4个毁林造坟图斑整改后图片显示坟墓仍存在,但台账的整改情况显示已整改到位。
(2)滨海街道林后社区个别林地与耕地存在重叠的范围,涉及面积约21.26亩,存在自然资源底数不清的情况。
(3)个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按规定罚款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导致少罚金额4364—9819元。
(4)重点工作月提醒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对清单上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5)街道护林员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选聘的护林员年龄不符合规定;二是6个街道未组织开展护林员年度考核;三是护林员巡林不到位,其中4个街道部分护林员上线率和巡护里程达标率未达80%,5个街道部分巡林数据当日少于1公里或未在管护责任区域内。
(6)省级公益林管护资金直接转入补助收入没有专项核算,涉及金额3.32万元。
(7)未落实上级关于商品林的投保要求,濠江区共有商品林2684.91亩,承保率为0%。
(二)“百千万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
1.优化政务环境方面。一是“代办制”推进力度不足;二是“局长坐窗口走流程”活动流于形式,未建立常态化机制;三是部分政务服务事项逾期受理或办结;四是推进“秒批”事项无人工审批工作不到位,仍有435项未实现无人工审批;五是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不到位。
2.优化投资环境方面。一是深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审批不到位;二是35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逾期办结,最长逾期14天;三是4个工程建设项目未实现并联办理,30个工程建设项目未实现联合验收;四是推进建立信任筹建工作机制不到位。
3.优化降低成本方面。一是未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部分功能欠缺;二是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推动不到位,部分政府项目采购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优化法治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推动不到位,仅指导10家单位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不到位,部分单位未按年度计划开展检查。
5.优化创新环境方面。一是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完善建立“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梯度培育体系,没有为初创企业提供融资获取等服务;二是南山区对口帮扶濠江区专项经费管理不到位,其中330.05万元资金使用不及时,22.22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收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按规定每季度要求各用款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工作滞后,项目均未开展绩效自评等。
(三)2022至2024年6月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一是部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涉及16宗耕地面积共50.44亩(其中基本农田15.25亩);二是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耕地撂荒,未用于农业生产,涉及面积142.14亩。
2.耕地提质改造和水利灌溉项目效果不佳。一是高标准农田选址不科学,导致24.44亩未耕植,未发挥粮食生产效益;二是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和4个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未按图施工;三是项目造价管理不到位,其中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多付前期费用6.14万元,部分农田水利项目设计费和监理费审核错误,造成多付费用5.70万元,部分施工过程变更内容没有纳入结算编制;四是个别项目施工过程资料混乱。
3.耕地及相关建设项目管护不到位。一是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农化,涉及面积3.49亩;二是2022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有11.9亩撂荒,未发挥粮食生产效益,影响粮食产能约9.22吨;三是2022年滨海街道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1.88亩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四是部分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投入未能产生效益,其中河浦街道大埔山、巴浪坑片区农田沟渠整治项目建成后未耕植,滨海街道华里社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搁置;五是用水计量设施后期管护不到位。
4.耕地利用与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截至目前未将2022—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拨付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单位,涉及资金142.7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拨付2022年度区级资金27.99万元。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一)会汀港排洪渠污水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资审计
1.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一是多付前期费用共32.16万元;二是工程规划方案设计费预算审核基价取值错误,多计费用0.55万元;三是提前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涉及金额30.96万元;四是部分施工联系单多计工程造价,涉及金额9.05万元;五是未及时确认原土回填工程量,节约财政资金。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达濠街道前期工作不到位,在未办理相关转用审批手续,也未取得相关用地规划许可时便开展建设,导致项目未能规范有序开展;二是预算工作滞后,未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三是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四是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履职不到位;五是未及时完成设计变更;六是项目部分内容变更以现场签证记录形式反映,未实现无现场签证管理;七是监理项目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3.项目质量方面。一是项目未按图施工,施工图显示栏杆为热轧无缝钢管,但现场材料为镀锌钢管;二是项目存在部分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树池未安装格栅或格栅破损,部分步道砖破损,部分交通灯损坏等,审计指出问题后,达濠街道已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区直部门和街道工程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1.项目立项、跟踪督办方面。一是区发展改革局2022和2023年均未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二是项目跟踪督办不到位,个别区重点项目未按区政府要求的时间如期开工。
2.广澳街道社区工程项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社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滞后;二是街道财审把关不严,造成多计多付工程费用,涉及金额14.35万元;三是个别社区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审查把关不严,涉及多计多付工程款6.98万元;四是部分社区工程项目招投标条款设置不合规,如设置不合理加分项、违规设置专家评标率等;五是4个社区部分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未经民主公开协商程序确定承建单位;六是社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农村集体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未对社区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工作进行监管。
四、民生审计情况
结合专项资金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了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区属中学教育工作、民政工作、文旅事业工作、街道农村“三资”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一)汕头市濠江区2021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个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不规范,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部分收入没有入账、收费没有开具税务发票等问题。
(2)部分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我区共有508名幼儿至2024年8月31日已满6周岁,但截至2024年11月22日,除83名幼儿家长向区教育局申请延迟入学外,还有425名幼儿未接受义务教育。
(3)幼儿学籍底数不清。一是381名在籍幼儿的身份证信息异常;二是2名在园幼儿学籍信息在濠江区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学籍信息出现。
(4)对公办幼儿园监管不到位。延伸抽查2所公办幼儿园监管情况发现,一是未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计提困难补助资金;二是在代收费中列支管理费用,涉及金额1.37万元;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款科目中列支托管费和假期留园费等费用。
2.学前教育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个别幼儿园补助经费保障不到位,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安排学前教育补助经费,资金缺口40万元。
(2)部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区教育局分配时间都超20日以上,甚至跨年度才进行分配,最长超过8个月。
(3)部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24.21万元。
(4)未及时申请拨付54位教师从教津贴,涉及金额12.96万元。
(二)达濠中学贯彻执行关于教育方面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1.结对共建工作不到位。一是达濠中学校长在结对共建期间,仅到双联小学开设1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二是达濠中学未组织双联小学教师开展“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学科教学”的能力培训。
2.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2022至2023年期间,达濠中学组织学生校外活动租用车辆没有客运经营资质,运输合同也没有约定安全责任。
3.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不到位。一是未针对听力残疾学生配备“听觉及沟通辅助类”的设备;二是没有设置固定特殊教育资源专用教室,采购的特殊资源教室配备设备分散存放其他功能室。
(三)区民政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1.适老化改造项目监管不到位。一是未有效厉行节约,没有按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二是部分改造对象实际情况评估涉嫌造假;三是工程改造偷工减料。
2.“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不到位,区民政局向已死亡人员发放高龄津贴合计4.3万元。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到位,没有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临时救助申请审批不及时,最短超过1个工作日,最长超过10个工作日。
5.已备案的养老机构监管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濠江区内备案养老机构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并实施日常检查;二是存心养护院收费公示不规范;三是存心养护院伙食费未按实结算。
6.落实低保政策不到位。一是未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边缘户单独纳入低保体系,最长延迟7个月;二是未及时查明部分低保补贴发放失败原因并核对发放信息,导致有7户低保户连续发放失败超过三个月,最长达五个月才收到低保补贴。
(四)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执行关于文旅工作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制定本地区或本部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未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三是未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
2.旅游厕所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旅游厕所配套不齐全;二是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不到位;三是个别旅游厕所未在规定时间建成;四是个别旅游厕所管养不到位。
3.基层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对外开放,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
(五)广澳街道农村“三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社区资产被占用或出租未通过“三资”平台交易,且租金收入去向不明,其中两个社区部分资产被占用,涉及面积9360㎡;两个社区部分资产出租未通过“三资”平台交易,且租金收入去向不明。
2.六个社区资产资源出租未收取租金,涉及金额1391.83万元。
3.“三资”家底不清,部分数据录入不全,清产核资报表和“三资”管理服务平台部分数据不相符。
4.部分“三资”交易程序不合规。一是项目预审不到位;二是项目审查不到位;三是19个项目未发布交易项目或交易结果的公告;四是4个项目逾期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取消竞得人资格;五是1个项目无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
5.个别资产出租涉嫌虚假招投标。
6.资产资源交易合同监管不到位,未建立交易合同期限预警机制等。
7.个别资产资源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8.部分社区资产资源闲置未及时盘活,涉及五个社区面积共81658.68㎡。
五、国资审计情况
(一)达濠青洲盐场2022-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
1.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涉及金额708.94万元;二是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规范,导致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三是部分企业成本费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无法节约经营成本;四是薪酬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能有效激励职工的积极性;五是承担不合理的支出,涉及金额1.03万元;六是濠江区水产产业园项目进展缓慢;七是内控制度管理不到位,未建立财务内部牵制等制度。
2.企业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扩大高温津贴发放范围,涉及金额10.80万元;二是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收入没有及时缴存银行。
3.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长期被拖欠租金45.43万元,且企业账面上没有反映该项债权;二是5宗国有资产闲置未盘活。
(二)区发展改革局属下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一是河浦粮食管理所个别资产出租无评估;二是区濠晟公司工资薪酬方案未经区发展改革局审议批准,也未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三是区濠晟公司未按规定上缴利润收入,涉及金额12.27万元;四是区濠晟公司部分大额支出未经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批准;五是区濠晟公司个别物资保管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部分国有资产规范性文件已到期,但区财政局未按规定组织评估。
2.部分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未登记,5个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未登记公共基础设施,涉及3个部门。审计指出问题后,1个部门已将资产登记入公共基础设施。
3.部门支付基建支出未确认工程成本,未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涉及金额1566.31万元。
4.两个部门购入固定资产时未入账,涉及金额4.97万元;一个部门接收划拨建设用地,未登记无形资产,涉及金额452.19万元;一个部门接收配建资产时未进行确权和登记固定资产;一个部门调拨资产手续不合规,导致形成账外资产;一所学校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底以来,区审计局共向区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审计问题线索5项,主要涉及项目涉嫌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部分资产违规出租、单位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挪用专户存量资金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做好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转移性资金管理,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绩效意识,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强化重大政策监督执行,兜牢民生底线。一是要强化政策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围绕落实重大政策和新增项目开展动态监控,进行重点评价,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保障重点工作和政策如期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资金使用、民生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全面动态掌握各单位资产使用、变动等情况,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产处置收入管理等事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对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监管,避免形成资金沉淀、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濠江实践保驾护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