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濠江区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4-01-1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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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濠江区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 林洪湖

    2023年9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濠江区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濠江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监督,共完成审计项目11个,查出违规金额178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28亿元、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事项2项,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升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深挖增收潜力,增强促发展财力支撑。区财政部门积极挖潜增收,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42亿元、非税收入1.87亿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52%、43.48%。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15.1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30.25亿元。

            ——加强资金统筹,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投入滨海产业片区、海上风电产业园等建设资金约10亿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5.76亿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47亿元、农田、水利、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3.48亿元。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全区十类民生支出达17.10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82.8%。

            ——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及时调整涉及取消、减征、免征和缓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全区合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1.29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9.20亿元。

            ——深化财政改革,强化农村财务管理。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规范预算执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禁止性事项管理;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细化直达资金台账管理,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启用新农村财务记账核算平台,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升治理能力。截至2023年7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3个问题已整改63个,正在逐步推进整改10项。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1156.7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6.99万元,调账处理151.27万元,促进资金使用94940.01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75万元,挽回(避免)损失44.93万元,财政收回资金指标9350.49万元,其他已落实整改金额145.93万元,全面发挥审计整改在提升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9亿元,总支出22.82亿元(包括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0.04亿元、总支出39.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26万元、总支出906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8.80亿元,总支出2.4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全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民生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科学,6个年初预算项目1978万元和37个预算调整新增项目1608万元,截至年底未使用均被调减;12项代编预算项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6793.60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338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7.44亿元。

            3.部分民生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3项资金,金额1257.46万元。

            4.部分扶持实体经济政策措施未兑现,涉及9项转移支付金额1526.02万元,截至年底仅拨付120万元,剩余资金结存在区财政。

            5.非税收入收缴不规范。一是未及时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381.61万元和财政资金利息173.13万元;二是部分租金、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未通过一体化系统征缴,涉及金额834.72万元。

            6.财审存在问题,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前期费用财政审核错误,多计283.5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级4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各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预算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精准,2个部门当年度预算项目调减幅度大于50%,涉及金额649.80万元。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7个部门84项专项资金因项目进度缓慢、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2.32亿元。

            3.部分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无预算支出会议费或培训费,涉及金额13.26万元;二是3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或培训费,涉及金额8.98万元;三是4个部门在费用支出时,存在税率计算错误、无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超出规定标准计费等问题,导致多计费用35.5万元,其中已多付21.16万元。

            4.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0个部门决算报表数与实际账面数不一致;1个部门未按时完成结账工作;6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4个部门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15个部门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金额90.36万元;5个部门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金额40.73万元。

            5.采购工作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9.71万元;二是9个部门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项目未通过中介超市采购,涉及金额16.07万元。

            6.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部门存在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决策的情况;二是2个部门部分采购项目没有验收手续;三是1个部门无设立内部审计监督小组,无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7.部分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推进不到位。一是9个部门共20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能按期实现;二是2个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内容不够全面。

            (三)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玉新街道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玉新街道资金使用基本合法合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多付工程款3.46万元、环卫保洁费用17.56万元。

            2.利息收入10.58万元、存量资金53.0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3.政府采购存在问题,部分采购目录内项目无执行政府定点采购,部分采购目录外项目无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4.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账管理,涉及3宗资产金额4.31万元。

            5.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一是“三资”家底不清,存在“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录入不全或数据错乱、已出售资产仍在社区账面反映、无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等问题;二是“三资”交易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项目交易程序不合规,分拆项目规避街道平台交易等问题;三是资产资源交易合同监管不到位,未建立交易合同期限及合同款收缴预警机制,未对交易合同进行鉴证。

            6.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及时校核现金日记账与明细账、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入账、部分资金收支科目不一致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1至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了其中7个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15项专项债券资金截至年底支出进度为60.78%,涉及金额11.57亿元。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不到位,4个项目申报进度款不实或工程量计算错误,超工程进度支付1119.33万元。

            (三)工程其他费用管理不严。一是4个项目前期费用存在计费错误、缺乏计算依据、包干价格虚高等问题,多计费用396.78万元,其中已多付158.94万元;二是2个项目工程检验检测费未按概算批复执行,超概算价768.93万元;三是2个项目预算编制费偏高,未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四)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项目预算工作滞后,未能通过预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二是1个项目预算造价未送财政部门审核;三是财审复核不到位,部分复核意见模棱两可、只提无落实,无对部分调增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

            (五)设计管理不完善。一是2个项目施工图设计进度严重滞后;二是1个项目施工图设计粗糙;三是1个项目未按工程实际情况计付设计费。

            (六)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对重要工程部分进行旁站记录,未对灌注桩隐蔽工程等内容进行验收;二是个别项目施工单位部分技术人员不在场、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日志记录不全内容不实,人员变更手续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复等;三是个别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无参与相应的工程图纸会审、工程例会、工程各项验收等工作,未对施工过程中间重要节点进行跟踪,部分变更工程量未进行审核或审核错误。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汕头市广澳中学综合实训楼和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能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硬件条件,基本满足学校现有学生的内宿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前期工作不到位。一是初步设计之前没有进行初步勘察;二是初步设计不科学,未能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三是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设计。

            (二)项目竣工后部分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未及时保修。

            (三)项目结算审核方面。一是结算审核进度缓慢,未在规定的4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二是财审部分内容审核错误,多计造价18.48万元。

            (四)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未约定预付工程款抵扣方式;二是未按规定拨付工资款至工人工资专户;三是多计多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37万元,多计检测服务费5.85万元。

            四、民生审计情况

            (一)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了濠江区2021至2022年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补贴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个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未通过社会保障卡账户发放;二是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一般性岗位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涉及金额1.24万元;三是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及其员工发放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涉及金额10.80万元。

            2.物资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物资价格虚高,部分物品合同价高于市场价58.60万元;二是验收流于形式,抽查发现,部分物资无供货、数量不足、品牌不符,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仍予验收,造成损失10.80万元。

            3.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街道公益性岗位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无明确工作地点或人员信息不齐全。

            4.验收程序不规范,3个项目采购经办人同时兼任验收人。

            (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开展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代收费管理不规范。一是代收费无公示;二是代收教材费无按时清理。

            2.2019-2021年职教中心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未定期对成效进行总结,未建立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

            3.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不规范。一是方案不科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均高于班主任老师平均水平;二是未及时修订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三)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帮扶援助资金补助对象申请程序不规范,且资金无直接转账至个人账户。

            2.未制订帮扶实施细则,帮扶对象、帮扶标准的确定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指引。

            3.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无军籍职工退休待遇和津贴。

            4.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使用不规范,有6名人员无按规定安排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5.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未设置岗位标牌,且常年大门紧闭,给前来办事的人员造成不便。

            6.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不完善。

            7.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受训率尚未达到目标要求的100%。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2020至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做好对本辖区内户籍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的逐级审核工作和补贴对象定期资格认定工作,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补贴发放不合规。一是向非低保人员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金额0.48万元;二是向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金额0.29万元;三是未及时停发死亡人员补贴,涉及金额0.73万元。

            (二)补贴发放对象信息录入错漏。

            (三)结存补贴资金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8.38万元。

            (四)补贴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发放失败的资金在会计核算时没有统一核算方法。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延伸关注个别区属国有企业监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国企一把手在未经区国资部门同意和集体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增资事项,涉及金额200万元,其中已支付50万元。

            2.个别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涉及金额667.57万元。

            3.个别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未收回2021年7月发放的防暑降温补贴,涉及金额3.42万元。

            4.年休假补贴基数计算错误,多计多发金额0.67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抽查了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1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账,涉及金额2663.14万元;二是4个部门单位资产账卡不符、账实不符;三是1个部门固定资产调拨前未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四是1个部门资产保管不当,导致多项物资缺失。

            (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情况

            结合区自然资源局和玉新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自然资源底数不清,部分林地与耕地存在重叠范围,重叠面积合计153661.35㎡。

            2.区自然资源局林长制执行不到位,未召开区林长办会议,未对各责任单位林长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未对巡查发现问题实行台账管理。

            3.林业生态保护管理不严。一是4宗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未立案查处,涉及占用林地面积0.6604公顷;二是2处毁林行为未及时发现。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不规范。一是有4宗过期采矿许可证未及时注销;二是7个矿区和2宗迹地复绿不到位,部分山体边坡裸露;三是区自然资源局未对矿山复绿基金账户进行动态监管,未督促有关公司补回缺额复绿资金。

            5.海域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海域使用权审批不合规,存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先使用海域的情况;二是个别海域存在违法养殖,涉及面积约493.2471公顷;三是无开展对海洋生态红线区进行实时、动态、立体化的监视监测预警等监管工作。

            6.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一是部分建设土地批而未供,涉及62宗、面积176.47公顷;二是部分已供土地低效使用,涉及38宗、面积2095.65亩;三是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涉及11宗、面积39.46公顷;四是多宗新增违法用地未整改,涉及83宗、面积588.95亩。

            7.有关资金征收管理不严格。一是少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8.28万元;二是未及时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2.21万元。

            8.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不规范,存在部分土地违法行政处罚未执行、部分行政处罚不当或过罚不相当、部分违法用地未按土地类型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9.个别街道河长制执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河道水体未达标,不同程度存在水面漂浮垃圾、岸边杂草丛生的情况,个别还存在水体黑臭的现象;二是河长制保障措施未全面落实,如:没有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未提出辖内河流沟渠管护、保洁等工作的具体落实方案,无对辖区河长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个别河道未按要求设立河长制公示牌。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抓好预算源头管控,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完整性。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做到应收尽收。压实财政及预算部门责任,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资金用于重点领域保障支出。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一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对施工、监理、全过程咨询等参建单位的履职管理,压实责任,加大对参建单位违约、失职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三是认真做好市场询价等工作,做到货比三家,选取质优价廉的服务单位,确保工程项目各项前期费用科学合理。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国企风险管控,督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提高国企经营管理和投资效益。二是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点盘查,确保账实相符,严格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三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积极完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濠江区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正确方向,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区委和区政府重大决策做好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濠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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