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濠江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报告
  • 2015-08-26 10:03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濠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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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濠审[2015]               签发人:蔡燕城

     

    关于2014年度濠江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濠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311日至422日对2014年度濠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区扶贫办及广澳街道等五个街道和五个社区居委201320154月扶贫开发“双到”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在濠江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濠江区财政局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出具了承诺书,并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依法对濠江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结果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4年度区人大批准的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数为50,304万元,实际完成51,350万元,为年度预算收入调整数的102%,比上年增收324万元;人大通过的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数为73,998万元,实际完成65,852万元(不含上级追加的支出38,100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调整数的89%,比上年减支8002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1,35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2,4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368万元(含调增与上级补助进舍万元差异2万元),收入总计120,204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2,330万元,加上解支出1622万元、结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984万元,支出总计105,9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268万元(不包含2014年批复决算5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3,687万元、净结余581万元。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度,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18,91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0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7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13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0,755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884万元、划拨土地收入2,997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481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1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224万元、船舶港务费收入5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7673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8864万元,全年收入合计35,44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5,822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1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1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4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3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8万元、其他支出38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626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2014年初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157万元,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68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682万元,年终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156万元。

    2、社保基金专户收支情况:2014年社保基金专户上年结余3300万元,本年收入908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944万元、集体补助收入4487万元、政府补贴收入3496万元、利息收入162万元;养老金支出2584万元,其中城镇养老金支出587万元、农村养老金支出1997万元,年终结余9805万元。

    3、财政周转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截至201412月底止,区财政周转金来源总计8033万元,其中区级财政周转基金5971万元、农发周转金51万元、用于周转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暂存款)1547万元、占用费及利息收入结余103万元、待处理周转基金361万元;财政周转金运用总计7932万元,其中:借用周转金7306万元、借用农发周转金51万元、待处理借出周转金361万元、暂付款214万元;年终资金结存101万元。

    4、征地款账户收支情况:截至201412月底止累计收入15,669万元,其中:征地补偿收入15,4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万元、利息收入70万元;累计支出20,452万元,其中:征地款支出18,276万元、预算调剂支出2,164万元、上级补助支出12万元;累计超支4,783万元。

    5、银行账户情况:根据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至2014年底,共有会计账套9个、银行账户21个,存款余额合计62,963万元,其中非税收入专户存款343万元、土地基金专户存款593万元、财政周转金专户存款101万元、工贸专户存款672万元、农财专户存款97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存款9805万元、低保资金专项存款2977万元、水利资金专项存款2533万元、就业专项存款790万元、工资统发专户存款11万元、义务教育专户存款1781万元、财政已下达单位未申请的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存款12,236万元、结余结转资金和列支挂存资金等国库存款31,024万元。

    (四)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情况

    1、中信滨海新城前期费用支付情况

    据区财政提供数据反映,截止20141231日,区财政暂借入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款项11,000万元(不包括专项借款9500万元);而中信滨海新城前期费用支出共计10,744.19万元(不含苏埃通道注册资本9500万元),其中:2014年以前年度费用支出9843.44万元、当年支付耕地占用税600万元、新城办业务用房费用469万元、上交市财政贷款利息332.82万元、减收土储中心划还贷款利息501.07万元。

    2、磊广路、达南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截止20141231日,磊广路、达南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为1949.35万元,其中拆迁补偿资金150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449.35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区人大的监督下,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化解财力困难的局面。同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控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效提高了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完成31,757万元,同比增收2035万元增长6.85%,税收收入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提高到61.84%

    2014年,区财政继续加强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支出力度。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拨付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66,19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5%;同时,安排2亿元用于园区和交通基础设施的重点建设。

    与此同时,积极加强财政管理,制定出台《濠江区预算网上公开工作方案》,从2014年起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并依据财政政策对2003-2012年本级公共财政列支挂存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从而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濠江区本级财政预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财政管理的要求,我区在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基金预算收支存在缺口

    201410月,区财政将拨给粤鑫公司用于配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2969.20万元,挂列暂付款-暂付总产。12月又将其结转暂付款-2014年基金压支挂账科目,少计基金预算支出2969.20万元。

    201412月,区财政局将原列基金预算支出用于缴交耕地占用税30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97.72万元,合计3097.72万元,压支结转暂付款-2014年基金压支挂账科目,少计基金预算支出3097.72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的规定。对压支挂暂付的问题,责令区财政局予以纠正,财政局应积极采取补列预算支出等措施,防止支出长期挂账。

    2、挂存公职人员岗位津贴未及时拨付

    截止201412月底,区财政挂存201212月列支的全区公职人员5个月岗位津贴900万元,至今仍未拨付。以上做法,不符合《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的规定,区政府应责成区财政加强暂存款、暂付款管理、及时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3、公共财政预算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有待压缩

    2014年底,区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2015年的资金为14,268万元,比2013年结余结转数6368万元增加124%,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2,330万元的13.94%

    上述做法,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关于“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的规定,区政府应督促区财政局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及时安排并拨付预算资金,尽力压缩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

    四、扶贫开发“双到”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2013年,经省认定我区石街道茂北社区居委、广澳街道溪头社区居委、河浦街道楼下社区居委、滨海街道东陇社区居委、玉新街道下衙社区居委等5个相对贫困村被列为省定重点帮扶村,5个帮扶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363户、贫困人口1741人。按目标要求,至2015年末,5个重点帮扶村及其贫困户要实现稳定脱贫。

    据上述五个社区居委账务反映,2013年至20154月共筹集到村帮扶资金1174.60万元(包括财政资金750.06万元、其他帮扶资金424.54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支出897.84万元、生产经营性支出8万元、对外投资70万元。

    我区的扶贫工作,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扶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的一些问题:

    1、在帮扶资金使用方面,生产经营性支出相对较少,不利于贫困村、贫困户的稳定脱贫

    从跟踪审计情况看,在帮扶资金使用方面,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支出较多,而用于扶持贫困村居生产经营支出的仅有8万元,仅占全部帮扶资金支出的0.007%。这不利于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变贫困面貌。因此,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在帮扶资金使用方面,应重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经营项目,提高贫困村、贫困户的造血功能,才能真正实现稳定脱贫。

    2、个别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少,按时实现脱贫存在一定难度

    2013年、2014年,石街道的茂北社区居委、广澳街道的溪头社区居委,年集体经济收入(不含补助收入)仍在3万元以下,按现有的条件,上述两社区居委要在2015年底实现脱贫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及帮扶单位协助两社区居委盘活集体资产,引进生产经营性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确保按时实现脱贫。

    3、有的扶贫开发项目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仍未实施

    201410月,广澳街道溪头社区居委拟在位于溪头工业区的用地中搭建单层钢结构临时通用厂房四间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前期投资为68万元。帮扶单位首期出资50万元已到位。由于临时厂房用地未明确,该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因此,建议广澳街道办事处与溪头社区居委会尽快解决临时厂房用地问题,促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以增强社区居委的经济实力。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2014年底,我区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存在着不降反升的现象,与有关政策规定相反而行,说明区财政的预算支出执行力度还不够,存在应拨未拨的预算资金。因此,区政府应督促区财政加强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支出执行力度,才能确保到2015年底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的要求。

    (二)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管理

    2014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年终的实际执行数比年初预算数有较大幅度的波动。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1,350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数57,404万元减少6054万元下降11%;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际完成65,852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数78,648万比年初基金预算收入数92,407万元减少73,496万元下降80%;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5,822万元,比年初基金预算支出数101,153万元减少75,331万元下降74%。因此,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根据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做好收支预测,缩小偏差,使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之间保持相一致,避免大起大落的现象。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2014年,区公共财政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占比依然偏高,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因此,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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