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濠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2018-12-1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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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0日至4月13日对2017年度濠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在濠江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濠江区财政局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出具了书面承诺书。我局依法对濠江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级公共预算收支执行结果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80%,比上年增收8517万元,增长14.86%。其中:税收收入44,9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72%;非税收入20,8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2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4,73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34,619万元、财政存量资金调入11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4万元,上年结余10,533万元,收入总计185,773万元。

    同期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5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40.48%,比上年增支23,110万元,增长16.00%。加上上解支出301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51万元,支出总计176,87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899万元。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9,04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1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90.8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45.33万元,收入总计349,579.22万元;同期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1,115.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46%,调出资金34,618.62万元,支出总计335,733.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845.2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其中:上年结余收入16,5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2万元;同期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84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129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885万元。

    (五)濠江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度濠江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为406.96万元,与调整预算数714.96万元相比减少308万元、减幅43.08%;与上年预算执行数426.84万元相比减少19.88万元、减幅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6.04万元、增幅80.52%、公务车购置费增加16.43万元、原因是区残联购置流动服务车一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27万元,减幅18.45%;公务接待费增加5.92万元、增幅6.5%。

    2017年度濠江区会议费预算数为227.13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02.5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5.15%;与上年预算执行数201.24万元相比减少98.7万元,减幅49.05%。

    (六)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区财政专户管理收入2208.6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58.64万元,收入总计2367.2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支出2202.7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4.50万元。

    2、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收支情况: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区粮食风险基金收入434.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支出270.25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163.75万元,加上年初结余26.0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9.77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0.37万元)。           

    3、征地款账户收支情况: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底止累计收入15,856.56万元,其中征地收入15,546.19万元,其他收入126.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万元。同期,征地专户累计支出20,452.08万元,其中:征地支出18,275.80万元,预算调剂支出2164.28万元,上级补助支出12万元。收支相抵,累计超支4595.52万元。

    4、银行账户情况: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至2017年底,共有会计账套6套、银行账户10个,存款余额合计72,399.5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专户存款1396.50万元、土地基金专户存款2284.03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存款17,592.18万元、机关社保基金专户存款249.96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专户190.14万元、义教专户存款5.04万元、财政已下达单位未申请的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存款78.4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和列支挂存资金等国库存款50,603.24万元。

    5、土地挂牌收入情况: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土地挂牌应收地价款424,713.77万元(包括2016年土地挂牌地价款221,257.71万元。2017年地价款实际收入240,042.77万元,其中:收2016年土地挂牌地价款221,257.71万元、收2017年土地挂牌地价款18,785.06万元。2018年1月至3月已收地价款收入109,571万元、按协议规定2019年应收地价款75,100万元)。

    (七)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 2017年濠江区政府债务年初余额100,570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145,547万元,较上年增加44,977万元、增幅44.72%。其中:年末一般债务余额65,747万元,比年初余额65,770万元减少23万元;年末专项债务79,800万元,比年初余额34,800万元增加45,000万元、增幅129.31%,增加专项债务全部为专项债券。

    (八)财政存量资金余额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12月底,濠江区财政存量资金53,972万元(比2016年底34,220万元增加19,752万元、增幅57.72%)。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8899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16.49%;(2)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3,845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25.65 %;(3)国有资金经营预算结转资金50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0.09%;(4)部门预算结转结余21,859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40.5%;(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51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11.77%;(6)预算周转金0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0%;(7)政府财政专户资金195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0.36%;(8)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773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的5.14%,其全部为部门结转两年以上资金。

    二、审计评价

    2017年,区财政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筹集财政资金,增强财力,支持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以及社会经济稳步发展,较好完成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一)树立新发展理念,综合财力得以大提升

    针对收入压力加大及政策性减收的实际,区财政局坚持量质并举抓财政收入,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8亿元,可比增长17.5%,税收收入占比68.28%,收入增速、质量双居全市首位;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全年区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9.9亿元,同比增长50%;积极争取上级财力及债券资金的支持,2017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58亿元,债券资金4.5亿元,为支持我区的优化发展、加快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加强支出管理,促进平稳发展

    2017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分解下达财政支出任务,加快支出进度,扩大支出规模;同时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领域的资金需要。全年公共财政民生支出14.32亿元,同比增长27.71%;交通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支出7.4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三屿围海堤加固项目支出10.68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支出13.66亿元;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出4.21亿元。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

    为深化财政管理,2017年制定出台了《濠江区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濠江区新时期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实施细则》等七个文件,扣紧债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链条,形成“全链条”管理体系。与此同时,强化资金监督、行政监察,以强监管促规范。2017年先后开展了农村财务审计、规范“小金库”专项活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执收单位2015-2016年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检查、预算单位专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扶贫资金账务大检查、“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和纠正区财政资金流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财政管理。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区本级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区财政局在审计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应予纠正、规范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区财政未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改造户账户

    2017年上级下达濠江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60万元,上级收回2016年度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60万元在本年度抵扣,实际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2万元。 至2017年底,区财政拨给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其中6.80万元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尚未申请)。

    上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区财政局未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改造户,而是拨付有关行局办理。不符合《广东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粤建村2017〕227号)第二条“2、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要实现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21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执行规定标准,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折)通’账户,”的规定,区财政局应按照规定,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改造户“一卡通”帐户。

    (二)超使用范围列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017年区财政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预算支出中列支达濠建筑总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参股广东汕头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暂定名)股金400万元以及企业扶持资金1300万元(汕头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合计2700万元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

    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有关“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四)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五)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的规定,区财政局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三)个别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够

    2016年编列于区党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经费5万元,未拨付使用结转下年支出。2017年,区财政再安排区党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经费5万元,加上2016年结转资金5万元,实际安排了10万元。至2017年底,区党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经费尚未使用,当年预算执行率0%。据反映,由于区党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经费2015年尚有结转资金12.45万元,因此,2016年、2017年区党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经费从2015年结转资金中支付,才导致2017年区党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经费的预算执行率0%。

    上述情况,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有关“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既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又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为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参考”的规定。区财政局应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上年预算执行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

    (四)无制订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评审内控制度

    经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资料发现,区财政局无制订财政投融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内控制度、稽核制度、对委托工程造价事务所审核质量控制等内控制度。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第七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业务工作;”和“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所属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财政投资评审内部操作办法、内部控制与评审风险管理办法、评审工作底稿及档案管理办法、评审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投资评审质量管理技术岗位职责等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的有关规定,区财政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制订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评审内控制度,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五)多付审核费

    经抽查发现,濠江区创文惠民“三个三”工程之智慧濠江网络化治安防控项目、汕头市丹樱农业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丹樱农业公园”项目、汕头市濠江区滨海工业区道路建设(经二路改造)项目共三个项目多计预算审核费18,998.74 元,其中:濠江区创文惠民“三个三”工程之智慧濠江网络化治安防控项目将不能作为计费基数的建设工程其他费用782,000元参与计算收费,多计审核费1013.47元;汕头市丹樱农业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丹樱农业公园”项目将不能作为计费基数的建设工程其他费用973,873.61元及工程暂列金额3,016,521.64元参与计算收费,多计审核费5171.55元;汕头市濠江区滨海工业区道路建设(经二路改造)项目将不能作为计费基数的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1,386,175.66元参与计算基本收费,多计基本审核费2807.01元,项目效益收费未按净核减(增)额-108,853.21元计算效益收费,而是按核减额和核增额合计数355,932.4元计算效益收费,多计效益收费10,006.71元,二项合计多计审核费12,813.72元。上述三个工程项目共支付审核费272,991.17元,多付预算审核费18,998.74 元,多付比例达到7%。

    以上做法不符合《汕头市濠江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投资评审咨询机构备选库》采购合同“四、咨询服务收费:1.服务费用(1)工程预、结算审核均按汕市发改〔2015〕134号及汕价函〔2011〕288号转发的“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函”工程结算审核计费标准,以初审建设工程费用定案金额(暂估费用、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计算基本收费,以净核减(增)额计算效益收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查明原因,对多付审核费18,998.74元及时追回,缴入财政。同时对历年工程项目审核费应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多付审核费情况应及时进行追收,并将清理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六)工程审核程序不合规                                                  

    经抽查汕头市濠江大桥抢险加固工程施工图变更设计(引道部分沥青罩面)项目、濠江区创文惠民“三个三”工程之智慧濠江网络化治安防控项目、汕头市广澳物流园片区B01地块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审核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三个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定案未按规定出具“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终审定案书”,而是出具“工程预算审核的复函”。

    2、三个工程项目无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3、三个工程项目对报审资料未见有审核程序,资料收集无编制资料目录清单,资料移接交无移接交手续。

    4、三个工程项目未见有区财政局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审核把关情况及相关校核程序。

    上述做法不符合《濠江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汕濠府〔2013〕13号“第十六条工程预算审核的基本步骤和要求:(二)审核。区财政局(街道办事处)必须对报审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对资料手续齐全的工程预算组织进行审核。对资料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尽快补齐有关资料手续,否则不予办理。(三)校核。区财政局(街道办事处)组织审核机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预算进行校核。(五)定案。区财政局依据“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向建设单位出具“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终审定案书”。”和《濠江区财政投资项目社会咨询机构参与审核考核暂行办法》汕濠财〔2017〕3号“第十三条签订委托项目预(结、决)算审核协议书。区财政局与咨询机构应在确定委托咨询审核的具体项目同时签订委托项目预(结、决)算审核协议书,明确双方的义务。”的有关规定,区财政应及时查明原因,认真整改,今后应严格按照工程审核程序执行,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质量。

    (七)部门预算存在的问题

    1、有的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1)2017年支付中心结转2016年濠江区河浦中学改建运动场所及配套设施项目资金412万元。至2017年底,该笔资金仅使用40.61万元。

    2)2017年区财政局重新安排2016年度公共预算指标结转的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889.93万元,其中:河浦中学消防设施改造项目60万元、滨海中学运动场地修缮改造项目100万元、河浦中学校园入口广场升级改造150万元、石中学运动场地及配套设施改建项目43.06万元、河浦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项目400万元,滨海中学等3所足球特色运动场及配套设施补助资金101.11万元、玉新中学校园文化设施建设及教学楼用电线路项目35.76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实际使用67.99万元(玉新中学校园文化设施建设及教学楼用电线路项目35.76万元,滨海中学等3所足球特色学校运动场所及配套设施补助资金32.23万元)。

    3)2017年区财政已下达区经信局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用款计划共16.91万元,其中:2016年支付中心结转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6万元,2017年提前下达区经信局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10.91万元;而2017年度,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实际支出1.91万元,仅完成下达用款计划的11.30%。

    上述情况,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关于“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关于“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力争做到资金一旦下达,及时分配使用”的规定,区财政局应加强同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统筹安排好各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有的预算单位会议费无预算有支出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从全区各单位上报的2017年度决算报表看,全区有六个单位会议费预算数为0,但其会议费实际支出合计为3.15万元,其中濠江区工商业联合会2.42万元、濠江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30万元、濠江区马窖第一小学0.19万元、汕头市达濠民生学校0.11万元、濠江区石小学0.09万元、濠江区图书馆0.04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一)按照预算拨款,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的规定,区财政局作为预算执行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四、其他注意事项

    2017年9月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东湖片区等二宗“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函》(汕濠府办函〔2017〕70号)有关“(四)上述改造项目以认购廉租住房房源形式满足廉租住房指标,具体由区房管所按规定核收。”的规定,对海悦城一期核准的可建住宅建筑面积,核缴廉租住房房源认购款484.92万元,其认购款2017年9月汕头海悦度假村有限公司已缴入区财政专户。根据区财政局提供资料,查阅濠江区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项目,并没有安排上述廉租住房代建金的使用。区财政局应将代建金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解决区内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五、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从本次审计看,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有的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有的预算单位会议费无预算有支出等问题,制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也与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算化不相适应。一是部门对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及精确,没有充分考虑预算单位的职能性质及影响预算收支规模一些其他因素。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考虑以前年度结余情况等。二是财政预算刚性约束力不够,计划实施的业务工作未如期开展,影响了预算支付进度。建议区财政局、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一方面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将单位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另一方面区财政局应积极与部门沟通,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还应提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专业技能,规范业务操作,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

    本次审计发现,区财政局在工程预结算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是无制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缺乏专业技术力量对工程项目审核进行复核,建议区财政局应尽快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切实做好工程预结算项目审核把关。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濠江区财政局应认真进行落实整改,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濠江区审计局。

                                     汕头市濠江区审计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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