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濠江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 2016-08-1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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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汕头市濠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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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濠审[2016]4签发人:蔡燕城

    关于2015年度濠江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濠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311日至420日对2015年度濠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在濠江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濠江区财政局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出具了承诺书,并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依法对濠江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结果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15年度区人大批准的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数为52,891万元,实际完成52,932万元,为年度预算收入调整数的100.08%,比上年增收1582万元;人大通过的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数为119,354万元,实际完成114,644万元(不含上级追加的支出48,236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调整数的96.05%,比上年增支48,792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2,93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4,0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853万元,结余收入22,7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4,268万元、2014年度批复决算批增5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58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调入284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984万元),收入总计176,621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0,578万元(含债务还本支出20853万元),加上解支出23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2524万元,支出总计165,4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21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年终结转结余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98%,实现不超过9%的目标。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57,14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1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998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2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4816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9626万元,全年收入合计71,59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5,0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3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万元、其他支出66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3587万元,全年支出合计68,599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9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占当年基金收入的4.83%,实现不超过30%的目标。

    2015年土地挂牌成交共8宗,加2014年挂牌2015年上缴土地1宗,总面积933.991亩,应收成交地价款198,889万元。2015年已收挂牌土地出让金收入43,294万元,年末未收土地出让金155,595万元(其中:20161-4月已收85,514万元,按出让合同约定应分期收取的70,081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2015年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156万元,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72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736万元,年终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142万元。

    2、社保基金专户收支情况:2015年社保基金专户上年结余9805万元,本年收入942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974万元、集体补助收入3684万元、政府补贴收入4522万元、利息收入246万元;养老金支出4098万元,其中城镇养老金支出942万元、农村养老金支出2827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支出329万元,年终结余15,133万元。

    3、财政周转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截至201512月底止,区财政周转金来源总计8071万元,其中区级财政周转基金5970万元、农发周转金51万元、用于周转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暂存款)1547万元、占用费及利息收入结余142万元、待处理周转基金361万元;财政周转金运用总计7846万元,其中:借用周转金7220万元、借用农发周转金51万元、待处理借出周转金361万元、暂付款214万元;年终资金结存225万元。

    4、征地款账户收支情况:截至201512月底止累计收入15,800万元,其中:征地补偿收入15,5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累计支出20,452万元,其中:征地款支出18,276万元、预算调剂支出2,164万元、上级补助支出12万元;累计超支4,652万元。

    5、银行账户情况:根据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至2015年底,共有会计账套8套、银行账户20个,存款余额合计64,52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专户存款575万元、土地基金专户存款1433万元、财政周转金专户存款225万元、工贸专户存款1266万元、农财专户存款113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存款15,133万元、低保资金专项存款522万元、水利资金专项存款678万元、就业专项存款512万元、工资统发户存款1万元、义务教育专户存款158万元、财政已下达单位未申请的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存款2955万元、结余结转资金和列支挂存资金等国库存款40,953万元。

    (四)中信滨海新城前期费用支付情况

    据区财政提供数据反映,截止2015年    12月    31日    ,中信滨海新城前期费用支出共计10,834万元(不含苏埃通道注册资本9500万元),其中:2014年以前年度费用支出10,744万元、当年支付区新城办业务用房修缮经费90万元;收回中信滨海新城前期工作费用4534万元及基金预算拨入苏埃通道建设发展公司注册资本金300万元,收支相抵余额6000万元(中信异地购买指标)。

    (五)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数据反映,载至20151231日止,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85,3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3,385万元(含一般债券26,853万元)、专项债务22,000万元。另有限额外或有债务65,120万元。

    (六)财政存量资金余额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数据反映,截至20151231日止,我区财政存量资金余额43,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8834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725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3809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2627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4万元、预算周转金310万元、其他存量资金46万元。比2014年底财政存量资金余额72,320万元减少28,962万元。

    (七)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1、城乡医疗救助金收支情况

    濠江区民政局数据反映,2015年度区财政拨入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58万元,当年度共拨付城乡医疗救助金193万元,结存165万元(年终转入事业结余)。

    2、千户特困扶贫资金收支情况

    濠江区民政局资料反映,2015年至20163月区财政拨入千户特困帮助专项资金111万元,共购买千户扶贫物资109万元,其中:20152月购买扶贫物资31万元,20162月购买扶贫物资78万。

    二、审计评价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区人大的监督下,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确保财政收入提质增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民生促发展,全年用于十类民生的财政资金110662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资金56769万元。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一般性财政支出,出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规范支出管理。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要求,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实行收回政府统筹使用。并出台了《进一步做好濠江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濠江区本级财政预算基本真实地反映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比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加强财政管理的要求,我区在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个别预算支出款项挂存专户

    2015年底,区财政将列公共预算支出的部分涉农专项资金113.04万元转挂农财专户暂存款科目,其中农林财政项目管理经费2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建设专项资金80.80万元、预留政策性专项和农村公益事业资金30.24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粤府办[2015]2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五)点“从2014年起,各级政府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规定,区财政局应加快上述资金拨付,今后要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收回已列支出的款项未按规定冲减当年预算支出

    2015年,区财政局按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认真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012.07万元,其中:1、挂列暂存款收回存量资金21168.61万元,并在该科目直接安排使用14542.25万元;2、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科目收回2843.46万元。上述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的账务处理,不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第四十八条“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冲销当年支出。”及《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第三点“调整支出科目的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发文按原结转预算科目做冲销处理,借记‘暂存款’,贷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的规定。区财政局应予纠正,对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的账务处理,今后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收回借用财政周转金账务处理不明晰

    2015年,区财政局积极做好借用财政周转金的跟踪、追讨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财政周转金借款情况。通过抵扣工程欠款及法院调解收回财政周转金本金65.20万元、督促借款单位归还财政周转金20万元。但财政局对部分收回财政周转金的账务处理存在不明晰的情况。对2015年通过区法院调解收回原河浦加油站借用财政周转金本金25.20万元、区经信局转还原经委经济发展总公司借用财政周转金10万元的账务处理,区财政局只冲销了借用财政周转金总账科目,凭证摘要只说明是法院执行款和经信局还周转金,造成账务上未明晰反映收回借用财政周转金单位的情况。区财政局应予纠正,对会计处理事项应进行明晰反映。

    四、延伸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这次审计,我们对区民政局管理的2015年度医疗救助资金、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延伸审计调查。先后调查了区民政局、滨海街道,并对滨海街道钱塘社区及华里社区的部分贫困户进行实地走访。

    从调查的情况看,区民政局在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及千户特困家庭扶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能按有关规定执行,但也存在下列的一些问题。

    1、已故的医疗救助对象仍作为医疗救助申请人申请医疗救助

    达濠街道濠滨社区居民陈燕玲因病于20151028日去世,已不属医疗求助对象。但在2015115日,仍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人申请医疗救助,经批准给予医疗救助18000元。

    2、超限额核拨医疗救助金

    201510月,马滘街道南山社区居民杨丽卿因病申请医疗救助,其医疗费总额11612.17元,已从农合报销5617.84元,其个人负担部分为5994.33元。而当月区民政部门核拨给杨丽卿的医疗救助金额4900元,为其个人负担部分的82%,大于《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汕民[2014]3号)第二点规定的报销比例为个人负担部分的70%

    3、医疗救助款占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2015年度,区民政局通过银行支付给各街道申请人的医疗救助款为300人次金额2100909元,其中在优抚对象医疗困难补助款开支165729元,占用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款。

    4、帮扶对象名册上下不一致

    经抽查滨海街道,发现201565户特困帮扶对象中40户与民政局名册不相符,主要系街道变更对象后名册未及时上报区民政部门备案登记,造成民政部门掌握的特困家庭名册与实际发放帮扶物资的特困户不相符。

    5、部分扶贫物资的发放缺少签领手续

    20152月,区民政局在第一批扶贫物资的发放中,有部分物资缺签领手续。据该局反映是在发放扶贫物资时,未及时要求礐石街道、东湖居委签收所致(注:有关单位现已做了补签手续)。

    对上述在医疗救助和千户扶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政府责令区民政局纠正,区民政局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和扶贫物资的管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扶贫物资的流失。

    五、审计建议

    应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从这次审计延伸抽查情况看,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及扶贫物资发放手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和完善手续,确保民生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完整。

     濠江区审计局

     2016年6月21

    抄送:市审计局、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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