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濠房保障办[2018]7号
濠江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任务计划。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贯彻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原则。
(一)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发放登记在册713户轮候对象住房租赁补贴。
(二)多渠道筹建房源。一是继续配合市房产局推进东湖金碧湾222套建筑面积24799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改造建设,力争今年底完成分配。二是通过“三旧”改造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增加保障房供应。
(三)落实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2.624亩的选址,尽快起动建设。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建设用地的储备工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二、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建立住房保障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 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渠道
1、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贴住房保障资金。
2、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10%比例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4、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 住房保障投资计划。201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预计资金投入723.29万元,其中:
1、发放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预计资金674万元。
2、教师公寓、海马池公租房物业管理费19.49万元。
3、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预计资金10万元。
4、公租房修缮费用19.8万元。
三、住房保障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区政府领导负总责,城建环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人社、扶贫办、各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制定准入标准。要完善制订公布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根据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要求,结合濠江区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制订公布2018年度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
(三)落实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种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同时要加强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点,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四)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及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