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第四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 2025-03-03 17:0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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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濠江区第四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切实解决濠江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提高我区公租房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及我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和现有存量公租房房源情况,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家庭人口与房源面积匹配的原则。

    二、分配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房源共有13,其中青篮辛香前二巷保障性住房3套,商业街4套,麟阁园3套,永濠园3套。套型面积分别为:37.42-46.566套(适配2人户);47.04-59.443套(适配3人户);59.51-68.473套(适配4人户);77.47-103.671套(适配6人户以上)。

    1. 配租对象

    1. 截至2024930日之前未实物配租且已向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以实物配租作为保障方式的住房保障家庭。

    2. 经审核确认本次自愿申请实物配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象共15户,其中2人户5户、3人户1户、4人户8户、6人户以上1

    3. 历年已安置或安置后放弃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实物配租。

    四、分配方式

    1. 本次配租采取公开摇珠的形式,第一轮由参加家庭按家庭人口数分组摇珠、选择匹配房源,未选择到匹配房源的保障家庭自愿选择参加第二轮摇珠,向下选择匹配房源。

    2. 根据家庭人口与房源面积相应匹配方式,分别为:1人家庭配租30.8-37.18㎡;2人家庭配租37.42-46.56㎡;3人家庭配租47.04-59.44㎡;4人家庭配租59.51-68.47㎡;5人家庭配租68.52-76.65;6人以上家庭配租77.47-103.67㎡。

    3. 区公证处对公租房分配全程参与,并对抽签结果提存证据。

    4. 本次分配后,本区在册选择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已基本解决。新增保障对象如选择实物配租的可以家庭申请人数自主选择对应存量房型。

    五、相关工作要求

    1. 本次公租房分配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筹备,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 配租对象未在通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摇珠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实物配租保障。

    3. 配租的家庭若在配租后公租房资格年度审核中发现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将暂缓交房,待核实后按规定处理。

    4. 区住房保障中心于配租大会结束的五天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配租结果。

    5. 经公示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必须在接通知后十五天内与区房管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办理交房等手续。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租赁手续的,视为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












    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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