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濠江区第三批公租房分配操作规则的通告
  • 2023-02-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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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濠江区第三批公租房分配操作

    规则的通告


    根据《濠江区第三批公租房分配方案》的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开展濠江区第三批公租房分配工作。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公租房分配将采取公开摇珠方式进行。现就分配操作规则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的房源共有166套,建筑面积为9094.45,其中位于东湖金碧湾公寓第3-8幢共151套,青篮辛香前二巷保障性住房5套,麟阁园2套,商业街5套,永濠园3套。套型面积分别为:1人户30.8-37.1812套;2人户37.42-46.5624套;3人户47.04-59.4481套;4人户59.51-68.4726套;5人户68.52-76.6515套;6人户以上77.47-103.678套。

    二、分配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符合参加配租家庭共96户(其中下肢残疾人家庭8户)。1人户6户、2人户24户(下肢残疾1户)、3人户22户(下肢残疾3户)、4人户21户(下肢残疾2户)、5人户15户(下肢残疾2户)、6人户以上8户。

    三、摇珠择房的具体操作办法

        1、分配对象顺序号的确定。分配对象按家庭人口数进行分组后按申请时间形成排序,其中享受优先权的下肢残疾人家庭优先排序。各组分配对象的顺序号进行统一编排后分别为:“1人户家庭”6户(1-6号)、“2人户家庭”24户(7-30号)、“3人户家庭”22户(31-52号)、“4人户家庭”21户(53-73号)、“5人户家庭”15户(74-88号)、“6人户以上家庭”8户(89-96号)。

        2、房源顺序号的确定。按房源面积进行分类后分别排序,共分为六类,其中:A类“1人户房源(30.8-37.18)”顺序号1-12号;B类“2人户房源(37.42-46.56)”顺序号1-24号;C类“3人户房源(47.04-59.44)”顺序号1-81号;D类“4人户房源(59.51-68.47)”顺序号1-26号;E类“5人户房源(68.52-76.65)”顺序号1-15号;F类“6人户以上房源(77.47-103.67)”顺序号1-8号。

        3、摇珠顺序的确定。分配对象按顺序号对应房源分类,依次摇珠。

        4、群众监督员的确定。摇珠择房活动举办前,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南滨公证处、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单位,通过摇珠的形式在96户配租家庭中随机抽取群众代表6名、候补代表4名后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群众代表届时参加现场摇珠择房并全程监督。如群众代表因故无法参加,应事先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报告并按顺序由候补代表替补参加,本次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组参加。

    四、分配对象分组、房源分类及序号等信息将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摇珠择房分配的时间及地点

    摇珠择房分配的时间初定于2023224日上午930分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会议室举行。

    六、摇珠择房分配的流程

    1.号珠按房源分类及序号进行编号。

    2.由主持人宣布本次公租房分配择房摇珠规则。

    3.摇珠。由工作人员将号珠按房源类型分别投入摇珠机,分配对象依序摇珠,摇出的号码即为对应房源,经公证员及现场监督员确认后在现场公布。摇珠分六轮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轮:1人家庭6户(1-6号,无优先择房家庭)摇珠选择A1-12号房源。

    第二轮:2人家庭24户(7-30号,下肢残疾人家庭1户)摇珠选择B1-24号房源。先由下肢残疾人家庭(第7号)优先摇珠选择B1-15号低楼层房源,确定后剩余房源并入同类型房源由其他家庭依序摇珠择房。

    第三轮:3人家庭22户(31-52号,下肢残疾人家庭3户)摇珠选择C1-81号房源。先由下肢残疾人家庭(第31-33号)优先摇珠选择C1-32号低楼层房源,确定后剩余房源并入同类型房源由其他家庭依序摇珠择房。

    第四轮:4人家庭21户(53-73号,下肢残疾人家庭2户)摇珠选择D1-26号房源。先由下肢残疾人家庭(第53-54号)优先摇珠选择D1-5号低楼层房源,确定后剩余房源并入同类型房源由其他家庭依序摇珠择房。

    第五轮:5人家庭15户(74-88号,下肢残疾人家庭2户)摇珠选择E1-15号房源。先由下肢残疾人家庭(第74-75号)优先摇珠选择E1-6号低楼层房源,确定后剩余房源并入同类型房源由其他家庭依序摇珠择房。

    第六轮:6人以上家庭8户(89-96号,无优先择房家庭)摇珠选择F1-8号房源。

    七、摇珠择房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5天),配租对象接通知后十五天内与区房管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办理交房入住等手续。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租赁手续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八、其他事项

    参加摇珠活动人员: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南滨公证处、群众监督代表,邀请区纪委派驻组参加,参加人员须提前20分钟进场。

    特此通告。


           附件1:第三批公租房分配对象名单96户.xlsx

           附件2:公租房房源明细表-面积排序.xlsx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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