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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成为重要任务。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为科学谋划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汕头市濠江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诸多重要指示,濠江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
从区域格局来看,汕头市构建“一带三廊四山一岛多点”的湿地保护总体格局,濠江区处于重要节点位置。我区承担着保护和修复区域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任务,对于维护濠江区乃至汕头市整体生态安全格局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加强濠江区湿地和红树林地的保护,能够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海岸生态平衡,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同时《规划》深入分析我区湿地和红树林保护现状、成效及存在问题,明确2025-2035年期间的湿地保护的总体目标、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及保障措施,为下阶段我区湿地和红树林保护工作绘制蓝图,提供科学的范本遵循。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省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编制《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25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2025-2029年为近期规划,2030-2035年为远期规划。规划范围为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濠江区域内湿地,总面积为2270.34公顷(不含养殖坑塘和浅海水域)。
(2)总体目标:通过《规划》的实施,建设以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重点实施滨海湿地生态屏障带及濠江生态走廊湿地保护与修复、苏埃湾红树林生态系统恢复与修复、水库及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等湿地恢复与修复等工程,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促进湿地生态系统进入稳定发展的良性状态,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
(3)构建“一带一廊多点”湿地保护发展格局:立足濠江区湿地资源空间分布及湿地保护现状,结合地形地貌、水资源及重要河流和湖泊分布等自然地理特征及湿地保护发展需求,将濠江区湿地资源空间格局归纳为“一带一廊多点”。“一带”指滨海湿地生态屏障带,“一廊”指濠江湿地生态走廊,“多点”指湿地公园以及水库水面等湿地。
(4)提出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包括滨海湿地生态屏障带保护修复、濠江生态走廊湿地保护修复以及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建设。
(5)提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与规划建设,濠江区积极响应并严格落实省、市两级政府下达的红树林营造与修复任务,将其作为区域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提出在规划期内建设苏埃湾红树林小种群保护示范工程。
(6)提出湿地合理利用建设,包括规划建设铁鸟坑水库湿地特色生态旅游区、苏埃湾红树林观光休闲区和北山湾和南山湾2处滨海生态旅游区。
(7)提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重点建设,包括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同时提出规划建设4个湿地生态科普宣教基地以及4处湿地生态监测点。
>>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濠江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