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 2023-08-03 18:09
  • 来源:区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一、《暂行办法》编辑背景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出资人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09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切实有效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行为,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使国资监管工作步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并进一步完善濠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二、《暂行办法》形成过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由区财政局负责编制《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按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征求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区审计局及16家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意见,并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经修改后形成《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按程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公示期间无异议情况。区财政局按要求报请区司法局对《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区司法局初步审查意见予以修改后报区政府审议印发。

      三、《暂行办法》总体框架

      我区《暂行办法》将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事项予以细化分解,明确范围,规范程序,夯实责任。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重大事项范围、报告备案程序、附则四个部分。

      四、《暂行办法》基本内容

      (一)总则

      对《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对象予以明确,并强调重大事项是指对国有出资人权益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事项是指须经区政府、出资人履职机构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备案事项是指向出资人履职机构备案的事项。同时要求出资企业应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所有重大事项决策要经过企业党组织讨论研究后,再由企业董事会会议(不设董事会的由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做出决议。

      (二)重大事项范围

      重大事项包括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事项范围从需向区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和需向出资人履职机构报告的重大事项两个方面予以详细罗列,并明确出资企业以上事项中涉及产权转让事项除向出资人履职机构报告外,出资人履职机构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须同时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其他事项向出资人履职机构报告;各级子公司涉及以上事项的向其母公司(集团公司)报告。以上除需直接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的事项外,其余事项获出资人履职机构批准后由出资企业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出资人履职机构的无需再行备案。备案事项范围从出资企业的备案事项予以详细罗列,并明确以上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其中涉及母公司、集团公司等一级企业的事项报出资人履职机构备案,各级子公司涉及事项报其出资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等一级企业)备案,同时报区国资局备案。

      (三)报告备案程序

      主要对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备案程序进行规定,明确各级责任、报告备案形式、上报材料、前置程序、登记管理等内容。

      (四)附则

      主要对违反暂行办法的情形及后果予以详细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规定的监管企业,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由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区属相关文件中有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涉及的其他应报出资人批准(备案)的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出资企业控股以上实体化运营的各级子企业重大事项请示备案参照本制度开展。本制度由区政府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解释。以及明确本制度实施日期及有效日期。





    >>关于印发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