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2021-05-08 18:24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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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围绕区委区政府产业强区和全域旅游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支持,培育壮大文旅产业堆头,助推宜业宜居宜游幸福濠江建设,立足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汕头市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濠江区积极围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力推进濠江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濠江区旅游整体形象得到不断提升,旅游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濠江区旅游业在培育优质旅游企业,优化公共服务基础配套,提供优质旅游产品方面,存在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受限等问题,无法满足旅游消费升级的需求和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将有力促进我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实现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一江两岸”开发建设,“产业强区”重要部署,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条款说明

      本实施意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情况,充分借鉴《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梅州市平远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汕头市濠江区加快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进行制定。实施意见共包含6大部分,设立“濠江区旅游市场开发扶持奖励和营销资金”,成立汕头市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奖励对象,按照“扶持重点旅游企业,鼓励企业改造提升、做大做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旅游投资,鼓励创新创造,增强旅游发展动力”等方面,规定了对应的实施门槛及奖励力度。

      第一部分资金设立,说明了本实施意见的资金设立、资金来源。

      第二部分扶持范围及条件,共计7个方面条款,说明了本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及适用类型。

      第三部分扶持的方式和标准,共计6个方面条款,分别是:一是扶持重点旅游企业,鼓励企业改造提升、做大做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鼓励旅游投资,鼓励创新创造,增强旅游发展动力;三是鼓励创优评级、人才培养,塑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品质;四是构建服务平台,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五是促进区域连片打造,推动街道旅游经济发展;六是本实施意见所指相关旅游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表述,对其他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旅游项目,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认可,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予以研究。该部分详细列明了可申请濠江区旅游市场开发扶持奖励和营销资金的具体项目、人才条件要求。实施意见中所称的区级直接经济贡献,是指企业缴入濠江区级库的增值税(含营改增,不含免抵调库税额)、企业所得税(不含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合计数。

      第四部分项目审核程序,规定了申报受理时间及项目审核流程,由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审,公示完成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共计3个方面条款,规定本实施意见所涉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强调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对项目、企业、人才的服务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等进行约定。

      第六部分附则,共计2个方面条款,对本实施意见的施行时间、有效期和解释权进行说明。


    >>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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