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我市优质高中今年安排不低于计划生50%的名额分配到相关各初中学校
  • 2019-05-23 08:34
  • 来源:市教育局网站
  • 发布机构: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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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汕头市教育局发布《汕头市2019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规定,我市2019年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下称“优质高中”)继续安排不低于计划生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相关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下称“指标到校”)。

    《实施方案》明确,指标到校工作以“促进均衡,稳妥推进,立足实际,公平公开”为原则,在保证高中基本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坚持“阳光招生”,全面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指标分配办法 

    《实施方案》明确了指标分配办法。

    指标分配范围与各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一致,指标计划与全市高中统招计划一并下达。市直属优质高中的分配范围为该校的招生范围,即汕头金中、汕头一中面向全市,汕头侨中和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和龙湖区;区县属优质高中面向本区县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

    此外,汕大附中、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和粤东明德中学等4所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所在区参与该区的指标分配。

    借考考生回户籍地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分配,集中统计为一个单位,参与该区县指标分配。

    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原则上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若指标有剩余,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考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

    (1)当某优质高中的指标分配数量等于该区县的初中学校数时,则每所初中学校平均分配1名指标。

    (2)当某优质高中的指标分配数量多于该区县的初中学校数时,则首先保证每所初中都能分得指标,剩余指标按照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该学校分得剩余指标=该学校符合条件考生数÷全区县符合条件考生数×剩余指标。计算结果取小数后3位。

    各区县必须按计算结果进行指标分配,先按该学校分得剩余指标的整数部分分配给各学校,然后再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进行分配,分完为止。

     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分配 

    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如下:

    市直优质高中面向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的指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上述分配办法及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直接将指标分配至有关初中学校。

    市直优质高中面向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的指标生名额,由相关区县教育局按上述分配办法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结合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汕头金中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2个指标,汕头一中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3个指标,汕头侨中、市实验学校各分配给金平区和龙湖区每所初中学校4个指标,剩余指标按照各校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同上)。

    对规模较小的初中学校,指标名额不超过该校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

    此外,区县属优质高中指标由各区县教育局参照市直优质高中分配办法合理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申报条件及审核办法 

    《实施方案》提出申报条件及审核办法。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我市户籍考生(含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3)个人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等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

    (1)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三年中存在就读学校与学籍不一致情况的考生;

    (3)初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有转学记录的考生;

    (4)汕头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初中回汕头参加中考的考生。

    (5)随迁子女二类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汕头市2019年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申请表》。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各初中学校应组织审核小组对申报指标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指标生资格。校长对本校指标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负总责。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须在本校以班级为单位在各班级和学校公示公告栏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知所有考生关注,接受师生及考生家长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须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入市中考管理系统,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名册,由班主任和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区县招生办备案。考生若不符合指标生条件而获得指标生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追究审核人员和校长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凡通过指标生资格审核并公示的考生,在填报优质高中计划生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

     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 

    《实施方案》明确,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指标生录取设录取资格分数线。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具体下调分数由各优质高中提出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再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指标生录取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优质高中具体下调分数由学校提出后报市教育局确定。指标生录取按我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中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工作,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汕头市2019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方案》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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