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2025-04-10 16:19
  • 来源: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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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汕濠市监﹝2021﹞2号),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将于2025年5月14日到期。为全面了解《优惠政策》实施以来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 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和《濠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汕濠府〔2022〕2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办法》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形成《关于〈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欢迎公众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2日。联系股室:知识产权股,联系人:杨文慧、龚可庆,联系电话:87370328,电子邮箱:hjzscq@126.com。


      附件:关于《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反馈意见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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