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和《关于印发〈濠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濠府〔2022〕24号)等有关规定,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了《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草案)》,现将通告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征求意见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通告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二、征求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31日
三、受理单位: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公路西墩大园中国银行濠江支行后楼(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9690721
附件:《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草案)》.pdf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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