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 2023-04-28 16:38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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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31日以粤府土审(05)〔2022〕53号批复,同意我区征收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滨海街道林后经济联合社属下13.8002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汕头市濠江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濠江区滨海工业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位于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滨海街道林后经济联合社13.8002公顷集体土地。土地地类为:集体农用地10.8197公顷(其中耕地6.1342公顷、园地0.6182公顷、林地3.5784公顷、其他农用地0.4889公顷),未利用地2.9805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征地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为濠江区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1.8158公顷;滨海街道林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9844公顷,合计集体总面积13.800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2021〕19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44号)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及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划留集体留用地的方式进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其他补偿费由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园区办公室与被征地经济联合社按补偿协议执行。征地补偿总额为5148.7800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如下:

    被征地单位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和劳力安置费(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万元)

    上头

    经济联合社

    10.2746

    2103.7243

    2211.6077

    林后

    经济联合社

    1.9844

    406.3059

    427.1421

      2.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各项征地补偿款均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附着物及其他补偿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留用地安置办法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15%计提,面积1.8389公顷,作为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滨海街道林后经济联合社兴办集体企业发展经济。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有关规定,其中上头经济联合社1.5412公顷划留用地涉及农转用和征转为国有性质手续已在该批次一并落实,具体划留用地位置以批准划留用地红线范围为准;林后经济联合社0.2977公顷划留用地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汕头南新城市中心,已予以划留到位。

      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本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

      登记地点:到所属居委会登记。即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滨海街道林后经济联合社。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44号)文件执行,濠江区统一按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17.35万元/亩的25%比例计提,总征收集体土地12.2590亩,需计提征地社保费用797.6012万元。征地社保费补贴分配按照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办理。

      九、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十、区自然资源局局负责受理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查询、举报电话为:0754-87874502

      特此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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