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市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要求,至2023年底,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需达到6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需达到80%以上。为做好我区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确保年底项目检查率达标,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免费婚前孕前保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常住人口。一方或双方为汕头市户籍或持有效《汕头市居住证》的登记结婚人员,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二)再生育对象。符合再生育政策夫妇,按照规定每孩次可再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特殊人群。特殊人员如军婚对象等需要在预约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任务目标
以2023年婚姻登记对象为重点,有序推进婚检孕检两检合一工作。原则上,全区婚姻登记对象婚检率达到65%以上,孕检率达到80%以上。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指挥,督促符合条件的适龄婚育青年尽快到婚检孕检机构(濠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372086)落实检查。民政部门在预约登记环节提醒婚登对象积极到婚检孕检机构进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要牵头社区居委会做好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宣传发动及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目标人群信息,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检查。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在职且于今年登记结婚的对象,作为本单位免费婚检孕检检查重点对象予以动员。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要加快推进本系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应检尽检,积极组织适龄婚育青年主动参与到免费婚前孕前保健检查工作中来。
四、做好服务工作
婚姻登记处已设置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做到科学规范热情开展工作;婚检孕检机构要结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优化服务内容和流程,切实为接受检查对象提供便利条件,按照相关工作规范落实检查、信息登记、质控、通报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在婚登预约环节及婚姻登记处做好引导,优化流程,为婚姻登记对象落实婚检孕检保健检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牵头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引导工作。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益处,以及出生缺陷儿对国家、社会、家庭的危害性,强化每个婚姻登记对象“自身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和“父母健康关乎后代健康”的意识,促使符合条件的检查对象(一方或双方为汕头市户籍或持有效《汕头市居住证》的婚登对象,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或符合再生育政策的),自觉积极主动参与到免费婚前孕前保健检查中来。
六、加强督导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区内婚姻登记对象免费检查的督促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牵头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将区内需落实婚检孕检的对象登记造册,实施网格化管理,倒排工期,定期通报,逐项销账,切实推进婚检孕检双达标工作。
附件:1.濠江区婚检孕检机构一览表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局张纯华,电话:87366737;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曾丽洁,电话:8737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