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濠江区玉新街道灯塔、黎明经济联合社与滨海街道五一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医院二期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河浦“三盘山”南侧地段,属濠江区玉新街道灯塔、黎明经济联合社与滨海街道五一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5.256亩,具体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濠江区规划测绘院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的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0754—89699002。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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