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青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017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2022年10月10日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青林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2〕41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青林塔脚池“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青林社区塔脚池居住片区(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青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017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濠江区达濠街道青林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2.0173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分成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上述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5)〔2022〕4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青林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2〕41号】
2.青林经济联合社“塔脚池”用地范围图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汕濠府函[2022]3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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