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2021-05-11 11:09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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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城市建设需要,濠江区政府拟征收位于于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安海路和海缆路交界处东南方向1.6949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濠江区滨海工业区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滨海街道上头经济联合社安海路和海缆路交界处东南方向1.6949公顷集体土地(见附图)。

      二、被征地单位权属地类及面积:征收上头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6949公顷,其中地类为农用地0.9884公顷(其中林地0.8846公顷,其他农用地0.1038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未利用地0.7059公顷。

      三、补偿安置按规定执行。实际征收上头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标准为204.7500万元/公顷,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为3.8135万元;补偿总额为350.8443万元;征地各项补偿费足额预存入补偿专户,在征地批准后由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直接付还被征地经联社,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由村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四、安置方式还有:1.留用地安置。濠江区政府承诺按实际征地面积15%即0.2542公顷安排给上头经济联合社留用地。2.社会保障安置,具体将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执行,该项目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人数51人,按照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每人每月50元,缴费年限为15年(即180个月),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45.9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粤府办〔2010〕41号文规定,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可反馈至上头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叶义宏;联系电话:0754-87871221)上报区自然资源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濠江区滨海工业区用地红线图.pdf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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