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濠江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汕府〔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濠江实际,为高质量完成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国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濠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人口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普查实行在地统计原则,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于2020年3月底前成立本级普查机构,各社区居委会于4月底前成立本级普查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制定本级普查工作方案,精心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下称“两员”)选调、场地、设备的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次普查工作在数据采集、报送、处理等信息化的新要求、新特点、新变化,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规模、结构等普查的实际需要,于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资金,按实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濠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濠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秦波(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锐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詹海洋(区党政办副主任)
郑潮辉(区统计局局长)
郑良松(区发改局局长)
林松波(市公安局濠江分局党委委员)
唐子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卓远(区住建局局长)
揭立业(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李楚平(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悦丽(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吴成财(区武装部副部长)
邱国球(区教育局局长)
朱慧群(区民政局局长)
吴汉松(区司法局局长)
马洌槟(区财政局局长)
林卫群(区人社局局长)
洪创雄(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章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谢良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友成(区统计局副局长)
肖江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徐隆耿(达濠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宏(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传武(广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邱诗贤(马滘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文海(河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志勇(玉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旭东(滨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郑潮辉同志兼任,统计局副局长姜友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