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大常委会:
《濠江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严格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查摆、举一反三,切实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努力践行“绿山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各职能部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国策,统筹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建设海洋强区的目标,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海域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深化海洋综合开发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
(二)强化陆海统筹,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
1.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
一是有步骤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核查、溯源工作。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区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因地施策,制定《濠江区入海排污口核查方案》,现已完成区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任务。截止至2020年1月,核查出我区入海排污口共110个,其中工业废水(含发电厂、温排水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3个,城镇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入海排污口43个,农业(水产养殖)等生产污水入海排污口45个,排污沟、有纳污的排涝泄洪渠入海排污口19个。
二是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入海排污口管理,我区组织编制并印发《汕头市濠江区入海排污口综合清理整治方案》,推动形成各部门联动参与的“大生态环境”工作格局。对于清查出来的不合理和超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我区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大对入海排污口监测。
2.强化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全力推进“五清”专项行动。2018年5月至今,全区共清理整治排污口48个(其中38个排入濠江,10个排入其他河流),9个已整治完成,剩余39个已纳入濠江区污水管网建设中;清漂水域面积约76.76平方公里;清理漂浮物约8555吨;清淤河道283条、约202.694公里;清理河湖障碍物543处;清理违章建筑物115处、约6863.7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856.142万元。2019年3月份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总投资9321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清淤河道5条,清淤长度46.36公里,清淤量36.84万立方米,清理濠江非法养殖户30户及面积2029亩。我区现基本完成“五清”任务。
二是全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通过自查,2018年5月至今,濠江两岸存在12处“四乱”问题(乱占3处、乱堆6处、乱建3处),随后我区立即建立台帐并逐项落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12个问题都在第一时间完成整改,销号率100%。
三是全力落实污染问题整改制度。我区定期组织人员对濠江区级入海河流及河流堤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通报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2019年以来共开展巡查1036次,查出并整改关于堤围乱倾倒垃圾、排污口非法排污、乱建乱堆、水面成片漂浮物等问题36条、发出督查通报36期、整改落实36条,有效促进各级部门履行职责。
四是全力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积极发动群众使用微信平台开展巡河活动,推动智慧河湖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以“互联网+”为重要抓手,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进巡河智能化,提升治水管水能力水平。建设智慧河湖治理信息系统,目前我区已完成第一期建设,濠江沿岸10个管理比较困难的位置已设置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堤岸偷倒偷排、水面变化等情况。
3.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视并督促推进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区自然村将基本实现“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已建成的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达 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黑臭水体,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目前全区有30个社区已经完成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二是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截止至2020年3月初,我区建成区污水主次干管约118.76公里(2019年约建成19.06公里);在建的污水管网47.6公里(包括东湖东路、东湖西路及连接60个社区、7个工业园区的污水接入等)。全区污水管网完善建设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项目总投资87407万元,目前完成广达大道、三遼村道、河渡村道、华里西侧村道、华里三线、华里北侧村道、高尔夫上山路、疏港大道东陇段、珠河北路、三联工业区纵二路等路段埋管共10.5公里;沿江北路污水管网西延工程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项目总投资18912万元,目前完成沿江北路珠浦段、珠浦路、珠兴路等污水管道共约3.23公里;东湖西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项目估算总投资155949.81万元,目前完成东湖东路、东湖七路等道路部分配套污水管网共4.5公里。截至2019年底,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涉农社区共有28个。
三是强调源头治理,严格做好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支持完成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及环保验收工作,推动该企业废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者。
(三)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谋划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重点工程。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灾害防范能力,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成海岸带安全屏障。执行《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加快编制《汕头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与《汕头市海岸线整治修复规划》,文本初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组织专家评审。
二是重视海洋生态的保护及保洁,将汕头内海湾南侧岸边及水域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运营,将管理、检查、监督与水域打捞保洁作业分离,实现水域打捞保洁作业“三统一、两全”(作业时间、作业标准、考核奖罚三统一,全天候、全覆盖),有效提升内海湾南侧海洋环境保洁水平。我区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汕头市内海湾南侧岸边及水域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工作方案》,经四届10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组织招标工作。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辖区内海岛、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及渔船倾废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末端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力度。阶段来,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查处废水排放超标环境违法案件1宗,罚款并完成缴纳入库12万元。
(四)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为完善海洋环境保护的沟通协调机制,我区组织成立“濠江区海洋污染防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濠江区海洋污染防治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承担。同时,要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涉及本部门的防治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通过建立健全联席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形成有效监管。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入户宣传、微信平台信息传播等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信息传播媒介及手段的便捷性,加大对渔民以及相关用海、用岛单位的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海洋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保理念,提高全民依法用海意识,维护和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凝聚全区各界力量,为濠江建设高质量现代文明临港新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改革后,海洋环境保护职能尚未完全厘清。
(二)海洋污染情况不容乐观,治污防控任务仍然艰巨。
(三)海洋和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科学规划管控,低效开发利用和违规侵占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四)全民保护海洋的意识有待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依法用海,严格审批。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陆海统筹,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控制过剩产能项目的用海申报,限制落后的用海方式,对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淘汰类项目用海,一律不考虑用海报批。
(二)加大海洋环境整治力度,维护海域环境卫生。全面清理近岸海域障碍物,对非法养殖清理后遗留的吊蚝养殖竹架、竹杆、木桩等障碍物坚决依法彻底拆除,确保水面整洁;加大清漂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市场化保洁运作模式,及时清理随潮汐进入近岸海域的各种水面漂浮物。按照污染防治的目标要求,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各街道、社区河湖的整治力度,推进各街道将水面保洁纳入农村垃圾清理保洁范围,全面保障全区河湖水环境。
(三)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区污水管网建设。围绕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污水管网建设的任务目标,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全区污水管网PPP项目和东湖西路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并协调广业公司加快沿江北路污水管网西延工程施工进度,使全区污水干管全面连接贯通,充分发挥南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管网的收集处理效能,解决全区60个社区和7个工业园区的污水接入排放问题。
(四)普法宣传,提高意识。进一步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