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市驻濠江有关单位:
根据《濠江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汕濠府〔2018〕14 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濠江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濠府〔2012〕18 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