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9-07-08 11:09
  • 来源: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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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反映。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3

    汕头市濠江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所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濠江区法治政府建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各项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收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同政府部门脱钩。(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编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深入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凡无法定依据的、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实施的,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编办,各有关区直单位)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探索建立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四)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上级的部署,推进我区深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力争企业与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逐步实现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在区、街道、社居全覆盖。按照上级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十统一准化梳理工作部署,加快编制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编办,各有关区直单位)

    (六)全力做好党政机构改革的法治保障。深入做好机构改革涉及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确保机构设立重组、职责调整和执法管理工作的合法性。(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废除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营造宜居宜业宜商宜创的法治化制度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规范化政企沟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各有关市直单位)

    (八)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60%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配套工作机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九)加大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力度。根据《濠江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汕濠府〔201814号),结合我区实际,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行政决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制订我区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促进各类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在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道、各部门要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并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的后续工作,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加快制订濠江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创造条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三)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审查。严格执行《濠江区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汕濠府〔201825号),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决策法定程序。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在政府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决策审查工作出精品,当好区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三项制度建立完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上级的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区司法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更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列入分工对外公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八)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要求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十九)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推进我区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政府系统决策运行监督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二)强化内部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建立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挥12345热线在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切实提升诉求处理工作效能,以促进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妥善解决市民反映的诉求事项,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推动网上12345平台的建设。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五)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1名以上专业人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力争60%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扩大人民调解网络覆盖面,重点推进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领域,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建立调解员专家库。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最大合力;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七)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的案件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二十八)继续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深化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的改革。完善和细化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逐一检视、改进、细化、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相关规定,特别是有时限要求、做好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同时,进一步规范性接访流程,减少多头、重复、越级上访。(牵头单位: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九)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等,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组织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等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三十)实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法治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发展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引进培养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打造区域法律服务人才高地。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不足问题。创新法治人才队伍职业培训机制,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健全法治人才队伍培训制度。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有关区直单位)

    (三十一)重点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濠江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2019年濠江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19年将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各街道、各部门应重视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全民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区直单位)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三十二)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结合近几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改进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三十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制。鉴于区政府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参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完成濠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调整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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