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大常委会:
濠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向区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汕濠常〔2018〕20号)。审议意见对我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我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中肯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要求,研究落实办法。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
区政府一直以来都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落实领导负责、压实部门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等,提高各承办单位重视程度。2018年12月17日,区政府办公室专门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2018年我区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得到了会议的充分肯定。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认真梳理分析今年办理结果,同时提前谋划明年办理工作。要继续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统筹起来,主动做好牵头抓总、协调工作,切实办好议案建议,提高办理水平,通过办理工作的小切口推动发展大格局。
二、以真落实提高办理质量
按照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工作措施,区政府落实区环卫局和区财政局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回拨标准及拨付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区财政局在接到上级资金指标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级指标复印通知区环卫局;
2.区环卫局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汕濠府办财函〔2016〕77号)文的要求,落实分配方案,联合区财政局正式发文分解,并根据联合分解文件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
3.区财政局在区环卫局申请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下达,由区环卫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手续按实申请资金,及时拨付至各街道,同时,要求各街道在3天内及时拨付至各社区。
4.资金分配流程则按照市财政局下拨我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先预留10%统筹作为区政府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后,再扣除居民收费额的2.5%作为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代收业务费用后,剩余部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区环卫局根据区卫计局提供的各街道户籍数,按实际户数比例足额下拨给各街道。
根据上述标准和流程,2018年市财政预拨给我区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497万元(分两次预拨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348万元和149万元),先预留10%共49.70万元作为我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剩余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按各街道及相关单位的实际户数比例平均拨付,具体为:达濠街道121.46万元(含青洲盐场年1.75万元);石街道为89.11万元;广澳街道为59.20万元;马滘街道为49.47万元;河浦街道为53.44万元;玉新街道为29.67万元;滨海街道为44.95万元。2018年资金已按时足额拨付。
下来区政府将继续根据议案办理后续情况,确保议案办理落到实处。通过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促使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建议同本部门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进一步明确办理目标和办理责任,落实部门积极主动办理议案建议;对涉及政策法规、体制问题或受其他客观原因限制一时无法办理的建议,要加强同代表的沟通协调,做好解释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度。
三、不断健全制度,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完善的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流程,使办理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目前区政府办公室起草形成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内部办理程序。同时下来将继续认真按照交办程序,做好办理期间检查、督办工作,促进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下来,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抓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推进我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