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濠江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汕濠府函〔2018〕18号】
  • 2018-01-26 10:36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区委:

    根据每年省、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要求,区、县政府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同级党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将我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2017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法制局的指导下,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力争到2020年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预期目标,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到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中去,有力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有效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任务,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在原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调整完善了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编制形成《2017年汕头市濠江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汕濠府〔2017〕9号),共包括区直35个部门各类权责事项5880项。其中行政许可268项,行政处罚3435项,行政强制216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65项,行政检查447项,行政确认77项,行政奖励64项,行政裁决13项,其他类别1260项,并及时调整区直有关部门权责事项,印发《关于调整汕头市濠江区区直有关部门权责事项的通知》(汕濠府〔2017〕10号)。

    2.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中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区编办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区直有关单位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发布《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汕濠府〔2017〕34号),公布《汕头市濠江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汕濠府〔2017〕35号)和《濠江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汕濠府办〔2017〕92号),区政府还印发了《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6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汕濠府〔2017〕18号)和《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18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汕濠府〔2017〕32号)。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制定《汕头市濠江区社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试行)》(汕濠府办〔2017〕22号),结合指导目录,按照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办公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2017年,我区实现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94.72%以上,网上办结率达100%,97.14%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同时,制定《汕头市濠江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措施及分工方案》(汕濠府办〔2017〕133号),按照省、市有关单位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濠江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起草、制定、发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17年,区政府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经区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2.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汕濠府办〔2017〕50号),根据“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部分有效期即将届满和《濠江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4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实施前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工作。

    3.开展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我区制定《濠江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汕濠府办〔2017〕54号),对濠江区人民政府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目录,印发《关于做好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汕濠府办函〔2017〕296号),要求清理责任单位提出具体清理意见,区法制局对清理意见进行汇总,保留107件、需重新修订17件、废止47件、宣布失效14件,经四届四十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关于濠江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汕濠府〔2017〕38号),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请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公众意见的反馈和吸纳制度。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汕府〔2016〕8号)要求,继续探索委托专业机构、社会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并未确定风险可控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濠江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范的通知》(汕濠府办〔2015〕86号)、《关于印发濠江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通知》(汕濠办〔2012〕48号)和《中国共产党汕头市濠江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汕濠〔2017〕5号)进行决策。着手对区政府议事规范进行修订,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等工作。

    2.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集体讨论决定,探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多个方案比较制度。严格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汕府令第107号),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交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共出具63份法律意见书。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起草、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建议的作用。并在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区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106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14件、规范性文件6件,其他征求意见函件147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汕濠府办〔2017〕33号),要求各单位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法制局。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为原则,细化具体执法标准化流程并向社会公开,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征收等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汕濠法制〔2017〕3号)要求,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查漏补缺,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区法制局对区国土资源局、海洋渔业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实地抽查。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办法》,组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2017年,共组织194人参加考试,顺利通过考试的有173人。注销、申领换执法证共85人、申领行政执法督察证4人。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落实《汕头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加快建设各类专题应用数据库,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配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对存在废止、失效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文件进行通报,并将《关于濠江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汕濠府〔2017〕38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加快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强化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任组长的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出台《濠江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汕濠府办〔2017〕16号),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文件依据。出台并落实《濠江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汕濠府办〔2017〕81号),把政务公开纳入区财政预算保障日常工作。

    3.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濠江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邦强两次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在线访谈工作,区供电分公司苏炯亮同志参加供电服务在线访谈工作。2017年,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为100%,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其中,正集源公司就我区的答复意见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我区的答复意见,正集源公司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开展信访基础业务交流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实地交流等方式提升全区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加强对已办信访件的自查整改和正在办理的信访件的限时提醒催办,倒逼基础业务的规范化。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自2016年发布《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告》以来,我区共依法对进京上访和企图进京非访的老信访户、缠访户、非访户进行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对心存侥幸、罔顾法律法规的潜在信访当事人形成巨大的震慑效应,打消企图通过闹访、缠访、越级访等非访行为达到个人不合理诉求的念头,从源头上遏制非访态势,信访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2.有效化解争议和矛盾。我区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坚持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加强突出信访问题排查,着重处理历史积案。根据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部署,在市排查下达35宗信访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对十八大以来曾进京到省的、拒签处理意见书的、涉特殊群体的信访事项和隐患进行全面清理,对排查出来的56宗事项实行区、街道和部门、村居三级每周滚动排查。着力化解重点案件与信访突出问题,2017年,省交办信访积案1件,市交办信访案件1件,全部化解结案,并成功化解蔡容溪、成贡等20宗信访突出问题。十九大期间,我区未发生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2017年全区没有出现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恶性事件,社会形势稳定可控。

    3.健全信访预警机制。为预防和及时处置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围绕信访问题早发现、早稳控、早解决的总体要求,建立《濠江区群众越级上访处置工作与预警机制》(汕濠信联办函〔2017〕57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五个等级预警情形并制定响应措施。依法妥善预防和处置越级上访和越级非正常上访。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017年,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备案2个,市颁布的法规施行满一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1件。共办结市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共25件,主办4件,其中1件被列为市长督办的重点提案,目前,已按时保质完成议案、建议答复工作,并按时保质办理区四届二次人大会议议案1件,建议22件;落实办理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3件,提案10件,建议10件,转交人民来信3件。

    2.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继续贯彻落实《汕头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汕府〔2016〕106号),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2017年,共受理“12345”民生政务互动热线工单1019件,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3.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的调研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相关执行工作,并总结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主要做法,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濠江区关于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的自查报告》(汕濠府办函〔2017〕220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2017年度濠江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专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学法2次。2017年9月6日,邀请市法制局局长孙良胜开办学法专题讲座,讲授《关于依法决策的几个问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应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其他区领导参加学习,同时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范围扩大到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2017年12月7日,四届三十八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2.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按照《汕头市法制局关于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法函〔2017〕38号)要求,组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194人参加考试。顺利通过考试的有173人。各行政执法单位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脱产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濠江建设,顺利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现代文明临港新区,根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要求,我区制定《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汕濠〔2017〕3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二、主要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法制机构不健全或人员不足;二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存在部分瑕疵,执法案卷归档不规范;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未建立健全等。针对2017年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